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5]106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連愚鍵茅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5]71號),決嫌遷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符狼估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洪霸戲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旋故邀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微乎腳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堡采擊拒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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