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1]10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求霉翻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1]1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洪霸戲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連愚請甩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旋灑喇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收回地塊範圍:該地嫌遷塊位於南京達獄凶宙市六合區玉帶鎮。具體範循宙想圍見附圖,詳情可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化工園區分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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