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代償率,就是被擔保人未按契約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
計算公式:擔保代償率=本年度累計擔保代償額/本年度累計解除的擔保額×10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擔保代償率
- 定義:被擔保人未按契約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
擔保代償率,就是被擔保人未按契約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
計算公式:擔保代償率=本年度累計擔保代償額/本年度累計解除的擔保額×100%。
擔保代償率,就是被擔保人未按契約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計算公式:擔保代償率=本年度累計擔保代償額/本年度累計解除的擔保額×100%。計算公式其計算公式:擔保代償率=本年度累計擔保代償額/本年度累計...
擔保代償率=統計期內累計擔保代償金額/統計期間內累計解除的擔保金額×100%。(此項5分,擔保代償率小於等於1%的,得5分;大於1%且小於等於2%的,得4分;大於2%且小於等於3%的,得3分;大於3%且小於等於4%的,得2分;大於4%且小於等於5%的,得1分;大於5%的,不得分。)第十二條 信息披露情況(15分)(...
計算公式為:代償率=本年度累計融資擔保代償額/本年度累計解除的融資擔保額*100%。代償率以監管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平均水平為目標值;合規性指標根據監管部門出具的合規經營報告等評定,受到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的,一次扣2.5分,扣完為止。(四)擔保費率(10分)。指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項目直接相關...
(十一)加強對擔保基金代償的審核監督,做好風險管理工作。貸款擔保基金對單個經辦金融機構小額貸款擔保代償率達到20%,應暫停對該經辦金融機構的擔保業務,經與該經辦金融機構協商採取進一步的風險控制措施,並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後,再恢復擔保業務。(十二)對出現的貸款損失,由當地小額貸款...
區級擔保機構在每年6月25日前,向經開區財政審計局、社會事業局提出上一年度的擔保代償補償申請,同時提供以下代償資料:(一)年度擔保代償情況;(二)已發生代償的貸款項目的《借款契約》、《保證契約》、銀行的代償通知書、代償確認書;(三)代償後追償情況報告。經開區財政審計局、社會事業局對上述資料審查核對...
(五)東部地區擔保機構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平均淨資產[即:(年初淨資產+年末淨資產)/2,下同]的3.5倍以上,且代償率低於2%;中部地區擔保機構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平均淨資產的3倍以上,且代償率低於2%;西部地區擔保機構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平均淨資產的2.5倍以上,且代償率低於2%。(六)平均年擔保費率不...
第十六條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風險分擔機制。(一)農業信貸擔保項目擔保代償率應當控制在6%以內,超過6%後市融資擔保集團應當停止新增農業信貸擔保業務,並全力開展債務清收。(二)農業信貸項目出現不良貸款時,貸款本息由市融資擔保集團、項目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承辦銀行按照4:4:2比例分擔。(三)當農業信貸項目...
(四)對單個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金額不超過擔保機構淨資產的10%。(五)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淨資產的3倍以上,且代償率低於3%。(六)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七)內部管理制度健全,運作規範,按規定提取準備金。(八)其他。第八條 申請擔保資金的再擔保機構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
第十七條 省財政對山東農擔公司的政策性業務代償損失實行限率補償。年度擔保代償率在3%(含)以下的,由補助資金給予全額補助;超過3%部分,首先由山東農擔公司提取的擔保賠償準備金抵補,不足且不超過5%(含)的部分,由補助資金按照實際代償金額給予補助;超過5%的部分(系統性風險除外),由補助資金給予50%的補助。
上海市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代償損失風險補償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促進本市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鼓勵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支持和服務中小企業融資,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市政府...
第八條 貸款擔保基金的風險管理。省級政府設立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應適當分擔地市貸款擔保基金的損失,具體分擔比例和運作方式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經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確定。貸款擔保基金對單個經辦銀行小額貸款擔保代償率達到20%時,應暫停對該行的擔保業務,經與該行協商採取進一步的風險控制措施並報經同級...
第八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一)融資性擔保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經營擔保業務三年以上、註冊資本不少於30000萬元人民幣,無違法違規經營紀錄,最近兩年每年擔保業務放大3倍以上,擔保代償率低於3%,注入分支機構的運營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註冊資本的50%,單個分支機構運營資金最低不少於3000萬元人民幣。
(四)對單個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餘額不超過擔保機構淨資產的10%,對單個企業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餘額不超過擔保機構淨資產的30%;(五)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平均淨資產〔即:(年初淨資產+年末淨資產)÷2,下同〕的3倍以上,且代償率低於2%;(六)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七)內部...
(四)當年新增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額達到淨資產的1倍以上,且累計代償率低於4%。(五)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第七條 申請代償補償的項目,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2015年7月1日之後開展的新增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業務,且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發展政策要求。(二)單戶企業擔保責任餘額不...
第二十四條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否向被擔保人收取保證金,由雙方自主協商確定。收取的保證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由非融資性擔保機構、被擔保人雙方簽訂託管協定,不得違規挪作他用。第二十五條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擔保責任餘額不得超過本機構的淨資產。第二十六條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應當嚴格控制擔保代償率,代償率是衡量...
(四)對單個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金額不超過擔保機構淨資產的10%。(五)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淨資產的3倍以上,且代償率低於3%。(六)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七)內部管理制度健全,運作規範,按規定提取準備金。(八)按規定報送企業財務會計月報和年報,納稅和銀行信用良好。(九)其他...
第十一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信用擔保機構可以跨市、縣(市、區)設立分公司。(一)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二)經營擔保業務3年以上,註冊資本不少於10億元人民幣;(三)無違法違規經營紀錄;(四)最近2年每年擔保業務放大3倍以上;(五)擔保代償率低於3%。第十二條 信用擔保機構申請設立分公司,應向擬設分...
(三)支小支農情況。上年末借款類擔保業務中單戶1000萬元(含)以下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責任餘額占比不低於50%(不含債券發行業務)。(四)風險控制。上年末融資擔保代償率未超過5%。(五)依法合規經營情況。不存在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重大審計問題、受到監管處罰或負面評價、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等...
2011年135戶擔保機構業務收入22.88億元,同比增長了25.60%。資收益6.22億元,同比增長了11.58%;營業利潤8.78億元,同比增長了2.14%。4、風險控制情況 2011年發生代償4.97億元,其中融資性擔保代償4.52億元,擔保代償率為0.47%;發生代償損失2.79億元,擔保代償損失率為2.7‰。2011年代償和代償損失同比均...
1. 年末融資擔保在保餘額。2. 當年新增融資擔保金額。3. 融資擔保在保餘額放大倍數。4. 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結合政府性融資擔保發揮逆周期調節作用情況,經濟下行期內,可暫不考核該項指標或適當降低指標分值。(三)風險控制指標,主要反映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業務風險防控能力。包括以下二級指標:1. 擔保代償率。2...
在保餘額總計19120億元,同比增長39.1%,其中融資性擔保16547億元。2010年,融資擔保業緊緊圍繞融資難、擔保難的核心問題施展了一系列大動作。截至2011年末,融資性擔保代償率0.5%,損失率0.02%,同比減少0.02個百分點。融資性擔保貸款不良率為0.8%,連續兩年呈下降趨勢。準備金餘額560億元,擔保責任撥備覆蓋率為60...
截至2020年末,全市銀行業不良率、小貸不良率、融資擔保代償率分別為1.48%、9.43%、2.5%,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第二節 當前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重慶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譜寫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關鍵時期,金融業發展機遇與挑戰並存。經濟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