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制度

凡經搶救的患者,應有詳細的病案及搶救記錄。每次搶救過後,要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總結討論,提高應急能力和搶救水平,改進服務質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搶救制度
  • 目的:建立健全搶救組織
  • 特點:要有詳細的記錄
  • 要求:改進服務質量
1、 建立健全搶救組織,制定並熟悉常見急症(如各種手術意外)搶救預案,設立專用搶救室。必要時,可規定搶救中呼號,參加搶救人員在聽到呼號應立即奔赴搶救室,參加搶救工作。
2、凡遇搶救,應先由在場職務最高的醫師、護師等組織搶救工作,並立即報告服務站(所)長和有關部門,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搶救工作。有困難應迅速請示上級醫師或搶救制度
請求服務站其他醫療機構支援,做好會診記錄。
3、在搶救工作中要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各有關科室和人員要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嚴格執行技術操作常規及查對制度,確保搶救準確無誤。按護理級別定時測量血壓、脈搏、呼吸等,隨時記錄病情及處理經過,認真仔細地做好交接班工作。
4、搶救藥品、器械須專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檢查,不得隨意挪動和外借,用後及時清理、消毒;消耗部分應及時補充,維修更新,保持良好的備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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