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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復,下同)應急工作機制,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通信保障應急預案》《揭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需市政府協調的通信中斷、突發事件通信保障應急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通信管理局交辦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務。
本預案指導全市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全市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體系。
嚴密組織、密切配合。各有關單位在應急處置中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可靠參考,共同做好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快速反應、保障有力。建立通信保障應急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報告有關情況,迅速採取相應措施,確保通信保障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
2.1.1 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
成立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組成如下: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協助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秘書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總經理。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應急管理局、地震局、氣象局,揭陽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廣東廣電網路公司揭陽分公司和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揭陽市分公司分管負責人。
2.1.2 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辦公室主任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總經理兼任。
2.2 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職責
2.2.1 市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通信保障應急工作;在發生通信保障應急需求後,決定啟動和終止實施本預案各級應急回響;指揮、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通信保障應急支撐工作;處置其他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重大事項。
2.2.2 市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工作部署。與有關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2)建立成員單位間通信保障協調工作機制,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分析評估通信保障應急工作形勢,落實市指揮部議定的通信保障工作安排,指導全市通信保障工作;
(3)應急信息的監測、分析、匯總工作,及時了解全市通信保障情況,組織制訂有關處置方案,向市指揮部報告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置建議;
(4)按照市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負責組織協調跨企業通信保障和軍地聯合通信保障等應急工作;
(5)向省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請示獲取跨市通信保障支援;經市指揮部批准,通報、調整通信保障預警和回響等級。
2.2.3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回響級別,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通信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1)市委宣傳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指導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回應社會關切,協調新聞媒體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輿論引導。
(2)市發展和改革局:協調電力應急管理,協調有關單位為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汽油、柴油等重要物資保障。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做好本地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收集政府各部門在處置重大事件或專項活動時通信應急保障任務需求,及時向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發出通信保障任務通知。協調有關單位為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無線電頻率資源。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宣傳口徑,及時發布權威信息。
(4)市民政局:對發生重大災情時,先由事發地區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做好受災民眾的應急救災工作;對發生嚴重困難的,指導始發地區民政部門給予臨時生活救助。
(5)市財政局:按照財政經費管理規定,為通信保障應急處置和實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務提供必要經費保障。
(6)市交通運輸局:協調應急通信物資的道路、水路緊急運輸和通行。
(7)市水利局:協調有關單位為重要通信機樓、機房的用水提供保障。
(8)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通信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市地震局:發生地震災害時,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提供震情信息。
(10)市氣象局:負責及時向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提供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協助做好救災通信線路修復期間的氣象保障。
(11)揭陽供電局:負責做好應急通信保障中電力供應協調保障工作。
(12)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及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揭陽市分公司:負責組織落實本企業職責範圍內的通信保障應急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本企業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健全本企業通信保障應急預案體系,落實市指揮部有關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部署。
2.3 專家組
市指揮部辦公室成立通信保障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諮詢機制,為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 運行機制
3.1 預防預警
3.1.1 預防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對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網路安全防護、安全運行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在通信網路規劃和建設中,要貫徹落實網路安全各項工作要求,健全網路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網路的自愈和抗毀能力;強化對網路運行安全和網間互聯互通安全的監測及風險隱患排查;完善應急處置機制,修訂完善各級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加強網路運行安全和應急通信保障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1.2 預警分級標準
按照影響範圍,將通信保障預警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嚴重(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Ⅰ級預警
電信網路出現故障或其他事件徵兆,經研判可能引發兩個以上省通信大面積中斷的情況。
Ⅱ級預警
電信網路出現故障或其他事件徵兆,經研判可能引發省內兩個以上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通信大面積中斷的情況。
Ⅲ級預警
電信網路出現故障或其他事件徵兆,經研判可能引發一個地級以上市內兩個以上縣(市、區)通信大面積中斷的情況。
Ⅳ級預警
電信網路出現故障或其他事件徵兆,經研判可能引發一個縣(市、區)通信中斷的情況。
發生特殊情況,可結合實際,適當調整預警相應級別。
3.1.3監測預警
市指揮部辦公室與有關單位建立災害預警信息共享機制,強化通信網應急指揮調度系統的監測預警功能,密切關注並及時匯總、通報、共享有關信息。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建立和完善網路監測預警機制,加強電信網路運行監測。發生突發事件、接到有關單位發布的預警或出現通信中斷徵兆時,要按照規定將監測信息及時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並逐級報送通信管理部門。
監測信息報送的內容主要包括:監測信息基本情況描述、可能產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響的用戶及範圍、應對措施建議等。
3.1.4預警通報
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確認、通報Ⅰ級預警。省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確認、通報Ⅱ級預警。市指揮部負責確認、通報Ⅲ級、Ⅳ級預警,並報省通信管理局備案。
預警信息的通報範圍一般為通信行業內部、上級管理部門及各成員單位的應急管理機構,預警的通報採用檔案傳真形式,緊急情況下可以採用電話記錄等方式,事後要以檔案形式補報。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需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執行。
3.1.5預警行動
(1)Ⅰ級預警行動
經國家領導小組核定,達到Ⅰ級預警條件的,由國家領導小組啟動Ⅰ級預警行動。市指揮部按照上級指揮機構的總體部署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2)Ⅱ級預警行動
經省領導小組核定,達到Ⅱ級預警條件的,啟動Ⅱ級預警行動。市指揮部按照上級指揮機構的總體部署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3)Ⅲ級預警行動
經市指揮部核定,達到Ⅲ級預警條件的,由市指揮部向市政府提出啟動III級預警行動的建議,市政府批准後啟動Ⅲ級預警行動。在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織協調指揮下,由市指揮部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4)IV級預警行動
市指揮部辦公室收到涉及我市某縣(市、區)通信中斷等監測信息後,經市指揮部核定未達到Ⅲ級預警條件的,但已達到IV級預警條件的,啟動IV級預警行動,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3.2應急回響和信息報告
3.2.1應急回響標準
突發事件發生時,按照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的原則,通信保障應急回響工作劃分為四個等級:
Ⅰ級回響
(1)通信網省際骨幹網路中斷、全國重要通信樞紐樓遭到破壞等,造成兩個以上省(區、市)通信大面積中斷。
(2)發生其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級處置能力的。
(3)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涉及兩個以上省(區、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務。
Ⅱ級回響
(1)電信網省內幹線網路中斷、省級重要通信樞紐樓遭到破壞等,造成省內兩個地級以上市通信大面積中斷。
(2)發生其他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需要省內範圍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地市級處置能力的。
(3)省級以上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涉及省內多個地級以上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務。
Ⅲ級回響
(1)電信網地級以上市網路中斷、地級以上市重要通信樞紐樓遭到破壞等,造成本地網通信大面積中斷。
(2)發生其他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需要地級以上市範圍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縣(市、區)級處置能力的。
(3)各地級以上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涉及地級以上範圍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務。
Ⅳ級回響
(1)通信網區級網路中斷,造成全區通信大面積中斷的。
(2)發生其他突發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
(3)縣(市、區)級以上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務。
3.2.2分級回響
按照通信網路預警等級和突發事件影響範圍、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務重要性等情況的綜合評估,各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按照分級回響的原則啟動相應等級的通信保障應急回響。
(1)Ⅰ級應急回響
遵照《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執行。
(2)Ⅱ級應急回響
遵照《廣東省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執行。
(3)Ⅲ級應急回響
通信保障Ⅲ級預警通報後,市指揮部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通信中斷的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回響,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
(4)Ⅳ級應急回響
通信保障Ⅳ級預警通報後,縣(市、區)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通信中斷的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縣(市、區)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同志決定啟動Ⅳ級應急回響,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派員參與現場組織協調指揮。
3.2.3 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相關信息;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接報後,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上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單位按照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報送信息。
Ⅲ、Ⅳ級事件信息發生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地市分公司要於1小時內將事件信息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和企業省公司。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立即進行核實,並於2小時內報市人民政府及省通信管理局。
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內容應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描述、事件級別、初步估計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響的用戶及範圍、應對措施建議等。
(2)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市指揮部要加強與各成員單位、相關縣通信保障指揮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及時通報事態變化及應急處置情況。
(3)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將有關信息通報有關政府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戶。
(4)緊急情況下,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和相關成員單位每日向市指揮部辦公室至少報送4次通信損失及保障恢復等有關信息。市指揮部辦公室每日向省通信管理局至少報送4次通信損失及保障恢復等有關信息。隨情況的逐步緩解及應急處置工作的有序開展,信息報送頻次按照通知要求改為每日報送2次或更低頻次。
3.3應急處置
3.3.1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立即採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要立即啟用應急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守,成員單位聯絡員之間保持24小時通信聯絡。相關成員單位接報後,立即組織保障隊伍、應急資源,協助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開展通信保障和恢復有關工作,並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任務執行情況。
3.3.2 現場處置
(1)通信保障現場應急處置,由事發地現場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
(2)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與各級政府現場指揮機構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主動了解通信保障需求。
(3)研究確定現場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啟動與交通、能源等單位的協調聯動機制,確保事發現場重要通信暢通。
(4)指導、組織、協調跨企業的現場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統籌調度現場應急通信隊伍和資源。
(5)及時收集匯總現場通信保障工作有關情況並上報。
(6)根據事態發展和通信保障應急情況,提出對駐揭部隊應急通信保障力量的使用需求。
3.3.3處置措施
(1)通信網路故障類事件應急保障處置
對於通信網路故障類突發事件,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根據預先制定的網路保障應急預案,開展通信業務調度和通信網路搶修恢復工作。通信業務調度和搶通以“先中央、後地方,先重要、後一般”為原則,首先確保重要通信的及時恢復。通信網路搶修過程中要及時向市指揮部通報修復情況,緊密依靠市指揮部協調各方力量支援網路修復工作。
(2)突發事件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在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充分分析評估後,指揮基礎通信運營商實施現場應急通信保障,並協調各成員單位提供一切可能資源給予支持。基礎通信運營接到突發事件現場通信保障任務後,立即調派機動應急通信隊伍前往現場開展通信保障工作,同時靈活調配網路資源全力保障現場應急通信的有效開通。機動應急通信隊伍應在現場指揮官的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序的開展應急通信保障,並及時向市指揮部通報工作開展情況。
3.4應急終止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通信網路恢復或通信保障應急任務完成情況,適時向市指揮部提出終止Ⅲ級回響的建議。市指揮部研究確定後,宣布終止Ⅲ級回響。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終止Ⅲ級回響的決定報市人民政府,並通報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IV級回響終止後,由相應地方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按職責許可權和規定執行。
3.5恢復重建
3.5.1總結評估
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結束後,相關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要及時統計、匯總網路設施損失情況,總結、評估任務完成情況。市指揮部負責對重大通信保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改進意見。
3.5.2徵用補償
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結束後,實施徵用的人民政府要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及時返還被徵用的通信物資和裝備;造成毀損、滅失的,要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3.5.3恢復重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按照省領導小組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制定災後恢復重建計畫報省通信管理局,並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通信設施。
3.6信息發布
各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按照分級回響的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應急處置的信息發布工作。我市的信息發布工作按照《揭陽市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開展。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導、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應急保障
4.1隊伍保障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通信專業保障隊伍建設,針對災害分布進行合理配置,並開展相應的培訓、演練及考核,提高隊伍通信保障實戰能力。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按照電信管理部門的統一部署,不斷完善專業應急機動通信保障隊伍和公用通信網運行維護應急梯隊,加強應急通信裝備的配備,滿足國家、地方通信保障等工作需求。
4.2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保障通信保障應急所需經費。
4.3物資保障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地域特點和通信保障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配備必要的通信保障應急裝備(包括基本防護裝備),尤其要加強小型、便攜等適應性強的應急通信裝備配備,形成手段多樣、能夠獨立組網的裝備配置系列,並加強對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健全採購、調用、補充、報廢等管理制度。與此同時,提前制訂通信設施徵用方案,以備應急處置時緊急徵用。具有專用通信網的有關單位要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相應的通信保障機制。
4.4交通保障
為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應急車輛及通信物資能夠迅速抵達事發地,有關單位要及時給應急通信專用車輛配發特許通行證。特殊情況下,有關部門要組織協調必要的交通運輸工具支持。
4.5能源保障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配備相應容量的應急發電設備。事發地煤電油氣有關部門協調相關企業,優先保證通信設施和現場應急通信裝備的供電、供油需求,確保應急情況下通信樞紐及重要場所等關鍵通信節點的電力、能源供應。本地區難以協調的,由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工信和信息化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協調電力、能源企業,為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電力、油料供應。
4.6所在地政府保障
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當地有關部門,確保通信保障應急物資、器材、人員運送及時到位,確保現場應急通信系統的電力、油料供應,在通信保障應急現場處置人員自備物資不足時,負責提供必要的防化洗消、防輻射等防護裝備支持,以及其他必要的後勤保障和社會支援力量協調等方面的工作。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5.2 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通信管理部門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加強本預案的宣傳和培訓。
5.3 責任與獎懲
對在通信保障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名詞術語解釋
(1)通信是指電信網路。
(2)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是指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揭陽市分公司、廣東廣電網路公司揭陽分公司等。
6.2 預案解釋權
本預案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