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股東

授權股東是指那些持有股份公司的授權股的投資者而言的,授權股東與額定股東是一對相對應的概念。

按照英美等國家的法律,股份公司在發起創立時,股份公司所賴以經營的股本可以依照授權制的方式形成,也就是說,股份公司的登記股本由各股份購買者認購後,股份的購買者只需按一定的比例繳納部分的股金,而不必繳足全部的認購的股金。創立的股份公司在沒有全部實現其登記股本的情況下,仍被授權可以正常開業,以股份公司已經實際收到的股金為財務和經營活動的根本和保障。對於尚未實現的公司資本,在公司開業以後,根據情況的需要,可以由公司的董事會決定採取一定的方式向社會再公開發行一定數額的股票以充實公司的資本保障,具體操作程式和手續都要遵循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和公司章程中相應的條文。以這種授權制的方式對公司進行投資的股東就被稱為授權股東。授權股東和額定股東只是按照股金認繳形式的不同要求進行區分的,前者藉以實現的授權制可以省卻公司在增加股奉時的變動登記等手續。但是,從經濟法律關係上講,授權股東和額定股東具有相同的股東權利和義務,只不過是在授權股東的義務中認繳股金具體體現為部分的認繳,而不是全部的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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