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抵押承包
- 所屬學科:經濟學
抵押承包,“抵押承包經營責任制”的簡稱。中國在堅持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基礎上,通過公開招聘、選聘經營者,由經營者個人或由其組織經營者團體作為承包方,與主管部門訂立承包契約並預先抵押一定量個人財產作擔保的經營管理制度。本承包經...
第三條 提供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的借款人為抵押人,長豐科源村鎮銀行(以下簡稱“貸款行”)為貸款人和抵押權人。第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發放以依法依規、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為原則,堅持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不改變農村土地所有權的...
深入落實中央、省、州有關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經營權流轉的部署要求,堅持市場化原則,充分運用我州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以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為著力點,擴大農村有效抵押擔保物範圍,推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持續提升...
一、現行金融擔保制度框架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障礙 抵押擔保對於債權人而言,其功能體現為當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債務時,債權人能就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的財產進行變價,並就其變價優先受償,以擔保其債權的充分實現。由此可見,作為...
(1)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民享有的長期的土地使用權應包含抵押權能。(2)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是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迫切要求。中國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普遍缺乏資金,而且,農業土地開發、農地的規模經營也需要大筆資金,在工商資本難以進入或不...
可以設定土地抵押權的權利:1、法律允許單獨流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依法以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被抵押的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3、依法承包並經登記的集體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設立的企業的廠房等...
林地經營權、森林林木經營權的承包人,以及通過依法流轉方式取得農村土地經營權、林地經營權、森林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規模經營業主第四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應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充分保護抵押物涉及的承包方農戶的...
符合以下條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用於辦理抵押貸款:(一)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的農業、漁業、牧業、林業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二)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取得,並擁有具備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材料。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法合規的...
(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精神,現將《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附屬檔案1)和《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縣(市、區)名單》(附屬檔案2)印發給你們,...
2015年8月10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45號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試點任務、組織實施3部分。 試點任務是: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維護農民土地權益;推進...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效果研究》是2017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安海燕。本書是我國在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為緩解農戶“貸款難”問題,通過試點開展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實施,具體效果如何,存在何種...
2015年8月24日,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賦予農民對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權,盤活農村土地資產,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深化我省農村金融改革創新,加大對“三農”金融支持力度,審慎穩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以下簡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
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四)其它合法形式(如金融機構代位追償等)。第五章 貸款或擔保的操作 第十五條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以“辦理自願、風險自負、收益...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指南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指南》是中國農業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在抵押法律關係中,享有...
然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契約。(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並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契約。抵押出讓土地...
(二)房屋期權,是指以建設工程總承包契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契約或者以商品房預購(售)契約約定將來某一時間獲得建成房屋的權利。房屋期權包括房屋建設工程期權和預購商品房期權。第四條 (基本原則)房地產抵押應當遵循平等、自願、...
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範圍如下:(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
承包土地經營權與農房抵押登記問題研究 《承包土地經營權與農房抵押登記問題研究》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慶 汪莉 尤佳
在西方,土地的抵押在古希臘就已出現。此後大陸法和英美法在其後的發展中,曾產生過各種不同的抵押形式。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抵押活動繼續存在,如抵押貸款、抵押承包等,1987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對抵押物和債務...
用於抵押的土地經營權必須屬抵押人所有,通過家庭承包方式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依法取得政府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通過合法流轉方式享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的農戶及農業經營主體依法取得試點地區人民政府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轄內農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以下簡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至於林地上林木所有權是否一併抵押,則要看抵押契約的具體約定。我國法律對在以林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時,並未按以房屋和建築用地使用權抵押的方式規定設押林地上的附著物須一併抵押。如果林權人對其承包經營林地上的林木享有所有權,...
現就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集體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抵押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築物涉及所使用範圍內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抵押登記規定...
第二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對外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二)抵押入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四)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的意見》(渝府發〔2010〕11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居民房屋和林權(以下簡稱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
13.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到期無法償還時,如何處置抵押物?14.如何處置農村“三權”抵押融資產生的不良資產?15.農村“三權”抵押融資風險如何補償?16.在推動農村”三權”抵押融資過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利益?……三農村土地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