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使用

投資使用是建設資金運動的第二階段。在這個階段,建設單位利用取得的資金,首先通過供應過程購置需要安裝設備的各種建築材料,建設資金由貨幣資金形態轉化為儲備資金形態。當建設單位將庫存的需要安裝設備交付安裝,自營工程領用材料時,儲備資金就轉化為在建資金形態。在建築安裝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施工時,建設單位應按照契約規定,組織好材料的採購供應工作,並將購回的材料以預付款方式撥給施工企業,儲備資金就轉化為結算資金。

建設單位委託施工企業完成建築安裝工程,按規定撥給施工企業一定的備料款和工程款,貨幣資金就轉化為結算資金。經過施工,建設單位根據工程進度按預算與施工企業辦理工程進度款的結算,並按契約扣抵一部分預付款,貨幣資金、結算資金就轉化為在建資金。在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還要購置不需要安裝設備、工具器具,支付職工工資和其他建設費用,一部分貨幣資金直接轉化為在建資金。投資使用階段可分為供應過程和完成投資額過程。在這一階段,建設單位的建設資金只發生形態上的變化,並不影響資金總額。如果建設單位用國產或其他撥入的固定資產進行自營工程的施工建設,那么建設資金的運動還包括固定資金轉化為在建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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