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必備法律知識》是牛海亮律師,周波編寫,金盾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普法書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屋租賃必備法律知識
- 作者:牛海亮、周波
- 出版社:金盾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7月
- 定價:25 元
- ISBN:9787518606900
《房屋租賃必備法律知識》是牛海亮律師,周波編寫,金盾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普法書籍
《房屋租賃必備法律知識》是牛海亮律師,周波編寫,金盾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普法書籍 內容簡介 《房屋租賃必備法律知識》一書是牛海亮律師,周波編寫,金盾出版社2016年7月出版發行的方便老百姓打官司的普法書籍。此書結合現行法律法規以房屋租賃...
第十三條 承租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合理使用租賃住房,不得損壞、擅自拆除消防設施或者改動房屋承重結構。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室內設施或者改動房屋其他結構。第十四條 承租人應當遵守管理規約。不得有任意棄置垃圾、...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的房屋租賃行為,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一)租賃契約;(二)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三)當事人的身份資格等合法證件;(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件。當事人可以委託房屋租賃中介服務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房屋租賃中介服務機構在辦理登記備案時必須向房產主管部門提交當...
承租人在租賃契約有效期內作為物業使用人,應當遵守物業管理法律法規,按照約定享受物業服務,並應當安全、合理使用物業。第十三條 出租住房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房屋符合國家和本市關於建築、治安、室內空氣品質等安全規定和標準;(二...
(一)提供房屋由他人承包經營的;(二)將房屋內的櫃檯、櫥窗、鋪位等設施、設備出租給他人就地使用的;(三)以聯營、入股等形式將房屋提供他人使用,房屋所有權未發生變更的。第四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
第一條 為了規範住房租賃行為,保障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租賃...
第一條為維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的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房屋,包括住宅、工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倉庫及其他用房。第三條房屋...
第一條為了規範住房租賃行為,保障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租賃契約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體制,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作用,做好住房租賃管理和糾紛調處等工作。第三章 住房銷售 第十九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
《生活必備法律叢書:房屋租賃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案例套用版)》主要介紹房屋租賃的基本理論和在房屋租賃中遇到的較為常見的問題。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將房屋租賃中的難點用淺顯易懂的語言表述出來,能較好的滿足各個層次讀者的需求。本書...
第二章 租賃管理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屬於違法建築的;(二)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三)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四)經鑑定屬於危險房屋不能用於居住的;(五)法律、法規...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鎮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構築物。本條例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出租人、轉租人將房屋出租、轉租給承租人使用並收取租金的行為。法律、法規對房屋行政...
為了加強本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規範居住房屋租賃行為,保護居住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居住房屋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
(一)貫徹執行國家房屋租賃的法律、法規和本條例;根據本條例規定擬定各項管理辦法,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實施;(二)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契約進行登記和管理;(三)根據本條例的規定查處非法房屋租賃行為;(四)根據房屋租賃當...
《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是1994年4月30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房屋租賃的行為,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第五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定期分區域公布不同類型房屋的市場租金水平等信息...
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簽訂房屋租賃契約,並自房屋租賃契約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第六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時,出租人應提交下列檔案:(一)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的權屬證明;(二)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法律資格...
下列情形視為城市房屋租賃行為:(一)以合作、合夥經營等名義提供房屋供他人使用,不承擔經營風險而獲取固定收益的;(二)將房屋分割提供給他人使用並獲取固定收益的;(三)以其他方式轉讓房屋使用權獲取固定收益的;(四)法律、法規...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契約。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契約:(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
(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條 租賃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依法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契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河南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屋租賃管理,培育和規範房屋租賃市場,保護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
第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或者證件:(一)房屋租賃契約;(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或者證件。房屋所有人將出租房屋委託他人管理的,還應當提交委託書。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
(一)貫徹執行國家房屋租賃的法律、法規和本條例;根據本條例規定擬定各項管理辦法,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實施;(二)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契約進行登記和管理;(三)根據本條例的規定查處非法房屋租賃行為;(四)根據房屋租賃當事人的...
第五條 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第六條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制度,未經租賃管理機構登記的租賃行為不受法律保護。第二章 租賃管理 第七條 中央、省、市屬單位、駐穗部隊或外地駐穗機構...
第十四條 基層管理服務站應當為辦理房屋出租登記的當事人提供下列服務:(一)宣傳有關房屋租賃管理的規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識;(二)告知有關人員辦理流動兒童入學、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計畫生育免費技術服務等事項的規定和流程...
交通、水利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居住房屋違反交通、水利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電力、燃氣管理部門負責居住房屋的電力、燃氣的供應與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監督、城管執法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法定職責,做好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