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從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法理分析入手,圍繞價格博弈視角下的實質公平分析、房屋徵收中政府職能及其轉變分析、城市人居生存環境分析、徵收補償完全市場價值體系及實證分析和公平機制創新五方面問題深入研究了中國房屋徵收中的公平補償機制。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國內外相關研究及理論實踐基礎 第三章 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法理基礎 第四章 價格博弈視角下的實質公平分析 第五章 政府職能及其轉變分析 | 第六章 城市人居生存環境分析 第七章 房屋徵收補償完全市場價值 第八章 公平機制創新 第九章 結論與展望 附錄 |
創作背景
中國在城市化過程中片面追求經營城市,政府從壟斷、運作土地市場取得了豐厚回報。而被徵收人經濟補償不到位,實際生活水平下降,加上強制拆遷程式和操作不規盛閥愉范,客觀上已造成大量糾紛與矛盾,影響了社會的穩定。2001年《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對指導城市房屋拆遷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還存在法律盲點和缺陷,尤其到2003年,由拆遷引發的民眾大規模上訪事件有增無減。2011年年初,《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公布,同時廢除《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從內容上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主樂料要局限在形式公平即程式和手續完善上,對拆遷的表達形式有所變化,拆遷的本質沒有變化,對於房屋搬遷的內涵或法理表達尚不完整。基於此,《房屋徵收補償實質境慨夜抹公平與市場價值》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重要觀點有:①房屋徵收補償不能簡單地採用“公平的市場評估價”奔譽精。公平的市場評估價是買賣雙方你情我願的自願交易市場,而徵收是被徵收人處於被迫交易、一方強迫另一方的交易狀朵簽虹況,並且不存在公正第三人。雖然在由拆遷轉變為徵收,行為主體發生變化,使得開發商退居後方,以政府作為徵收人面對被徵收人,即是表面上沒有利益訴求的政府替代了開發商。實質上政府充當了雙重角色,既與被徵收人存在一種民事關係,存在與被徵收人討價還價的事實,是市場一方;又帶著濃厚的公僕色彩,充當所謂的公正第三人。奔譽兵霸事實上這種雙重角色很難做到公正。因此在政府職能錯位的情況下房屋徵收引發的矛盾同樣複雜。公平的房屋徵收補償應該是公平的市場評估價加上抵償被迫交易的增加值。
②政府實施房屋徵收存在對土地未來利用方向的不確定性。除了明確公共利益需要進行的房屋徵收外,不排除政府城市運營機構的商業運營。以土地收儲方式改變被徵收人對某個具體開發企業的交涉或對抗,有效分散被徵收人的注意力,但未來土地開發利用方向不明確,既可以是公共利益,也可以是商業利益。政府也常以公共利益的旗號,擴大對房屋徵收範圍。
③在房屋徵收補償過程中,政府存在錯誤的行政邏輯。政府經營城市,政府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在這樣的畸形市場中,政府自然成為集運動員和裁判員為一體的壟斷階層。政府的決定一旦做出,就必須推進,雖然提倡公眾參與,但力度遠遠不夠。另外,習慣於少數服從多數,尤其是以90%或99%的人同意作依據。其實在生存權上,沒有誰能超越憲法,不能借公共利益之名,也不能以大多數人可以剝奪少數人的生存權而作為行政邏輯。
④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雅海葛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政府職能要從以經濟職能為主轉變為以服務職能為主,房屋徵收補償需要有公平機制創新。具體包括:建立房屋徵收補償的完全市場價值體系;建立房屋徵收制約機制;建立房屋徵收監督機制;建立價格質詢機制;建立被徵收人的跟蹤服務機制等等。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趙海雲,江西師範大學城市建設學院教授,工學博士,碩士生導師,江西省測繪學會常務理事、房產測繪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測繪學會地籍與房產測繪專業委員會委員。
④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政府職能要從以經濟職能為主轉變為以服務職能為主,房屋徵收補償需要有公平機制創新。具體包括:建立房屋徵收補償的完全市場價值體系;建立房屋徵收制約機制;建立房屋徵收監督機制;建立價格質詢機制;建立被徵收人的跟蹤服務機制等等。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趙海雲,江西師範大學城市建設學院教授,工學博士,碩士生導師,江西省測繪學會常務理事、房產測繪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測繪學會地籍與房產測繪專業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