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與補償》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朱曉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屋徵收與補償》
- 作者:朱曉娟
- 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1月
- ISBN:9787516206874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 編寫說明
- 第一章房屋徵收基本常識
- 1.什麼是房屋徵收?
- 2.房屋徵收的前提條件是什麼?
- 3.房屋徵收要依據什麼原則?
- 4.誰可以徵收房屋?
- 5.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否有權強制拆除違法建築?
- 6.可以委託其他單位進行房屋徵收工作嗎?
- 7.徵收房屋條件中的“公共利益需要”具體包括哪些情形?
- 8.房屋使用人能否成為被徵收人?
- 9.支付部分房屋價款未進行產權登記能否成為被徵收人?
- 10.無法確定被徵收房屋的房主時該怎么辦?
- 11.被徵收房屋的情況如何確定?
- 12.承租後違法建築被拆除的損失由誰承擔?
- 13.這樣的房屋算違法建築嗎?
- 14.徵收時臨時建築如何補償?
- 15.空地在房屋徵收中是否可以得到補償?
- 16.徵收時房屋性質和面積應怎樣確定?
- 17.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可以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等行為嗎?
- 18.房屋被徵收人申請經濟適用房可以優先嗎?
- 19.被徵收人對徵收決定不服怎么辦?
- 20.房屋被徵收后土地使用權怎么辦?
- 21.拆遷時房屋產權證載明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時怎么辦?
- 22.徵收人依法予以補償後,被徵收人是否必須履行按時搬遷義務?
- 23.農村小產權房被徵收能否得到補償?
- 24.未經聽證作出的徵收方案應當如何處理?
- 25.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是否有權進行房屋徵收?
- 26.街道辦事處是不是房屋徵收的主管機關?
- 27.市、縣級人民政府能否以土地儲備為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 第二章房屋徵收決定及補償
- 1.房屋徵收是否一定要給予補償?
- 2.什麼是“先補償,後搬遷”?
- 3.補償決定書包含哪些內容?
- 4.徵收補償方式有哪些?
- 5.被徵收人是否可以選擇房屋徵收補償方式?
- 6.徵收方以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為由拒不支付徵收補償費該怎么辦?
- 7.買賣房屋未過戶徵收時誰有權簽訂徵收補償協定?
- 8.未訂立徵收補償協定的徵收決定是否有效?
- 9.房屋徵收補償包括哪些補償?
- 10.如何支付被徵收人搬遷費、臨時安置費?
- 11.承租人的停產停業補償由誰負擔?
- 12.房屋共有人是否有權分配徵收補償款?
- 13.徵收時違法建築予以補償嗎?
- 14.臨時建築是否應當給予補償?
- 15.徵收補償協定中包括哪些內容?
- 16.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達不成徵收補償協定該怎么辦?
- 17.未達成補償協定的強制徵收行為合法嗎?
- 18.拆除經營性質的房屋卻按照住宅房屋標準補償怎么辦?
- 19.房產證上註明的房屋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符如何處理?
- 20.如何確定停產、停業補償數額?
- 21.承租人能否得到補償?
- 22.如何強制徵收?
- 23.未給予充分補償時強制被徵收人搬遷是否適當?
- 24.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未將徵收補償方案公開徵意見,被徵收人應當如何救濟?
- 25.什麼是臨時周轉和過渡?
- 26.未達成補償協定可以強制拆遷嗎?
- 27.對產權狀況不明確房屋如何進行徵收補償?
- 28.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定怎么辦?
- 29.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怎么辦?
- 第三章房屋徵收評估
- 1.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如何確定?
- 2.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誰來評估?
- 3.應當由誰來選定房屋評估機構?
- 4.評估員沒有資格,評估結論是否合法?
- 5.房屋估價報告存對合法性有什麼要求?
- 6.對被徵收房屋的價格評估應如何體現公平原則?
- 7.參與評估人員有沒有資格是否可以要求重新評估?
- 8.單方委託價格評估機構得出的結論能夠作為房屋徵收糾紛的處理依據嗎?
- 9.被徵收人對房屋評估報告有異議的應當如何處理?
- 10.被徵收人對估價異議另行委託估價公司不成時應當採取何種方式維護權利?
- 11.被徵收人對房屋估價有異議時如何申請專家鑑定?
- 12.對徵收評估有異議該怎么辦?
- 13.房地產評估事務所出具評估報告重大失實會承擔什麼責任?
- 第四章房屋徵收與補償中的法律責任
- 1.政府違法徵收,百姓如何維權?
- 2.政府強拆了房屋,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 3.房屋徵收部門停電逼被徵收人搬遷該怎么辦?
- 4.尚未達成補償協定的強制徵收行為合法嗎?
- 5.徵收部門拒不履行徵收補償協定該怎么辦?
- 6.侵吞拆遷賠償款會承擔怎樣的責任?
- 7.鄉鎮政府有權徵收房屋嗎?
- 8.面對公安機關不作為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 9.對徵收不服如何提起行政訴訟?
- 10.政府工作人員在徵收過程中徇私舞弊的,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 11.因政府工作人員使用暴力強迫被徵收人搬遷的,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 12.被徵收人採取暴力方式阻礙房屋徵收工作的,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 13.政府拆遷補償程式違法怎么辦?
- 14.開發商使用暴力強迫被徵收人搬遷的,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 第五章其他問題
- 1.債務人抵押的房屋被徵收怎么辦?
- 2.徵收部門可以擅自將安置房轉讓給第三人嗎?
- 3.用徵收補償款購買房屋也要繳納契稅嗎?
- 4.買的房屋將徵收,配偶能否以不知情為由主張房屋買賣契約無效?
- 5.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能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被徵收嗎?
- 6.拆遷租賃房屋後原來的租賃契約還有效嗎?
- 7.房屋被徵收後,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權怎么處理?
- 8.被徵收房屋被拆除後如何維權?
- 9.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程式如何進行?
- 10.房產已過戶但土地使用權證未過戶的,被補償安置的主體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