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金水區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

受區政府委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金水區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
  • 別名:金水區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金水區徵收辦 
主要職責,人員構成,內設機構,下屬單位,車輛構成,

主要職責

部門主要職責:
1、受區政府委託,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2、做好房屋徵收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解答諮詢工作。
3、做好對轄區具備資質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的監督、協調服務工作。
4、負責處理拆遷遺留問題和涉及信訪戶的穩定工作。
5、貫徹執行國家房屋徵收與補償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報請實施本區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範性檔案。
6、負責房屋徵收及委託的實施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編制房屋徵收計畫,擬定補償方案。
8、擬定房屋徵收決定公告,報區政府發布。
9、組織進行房屋徵收調查,訂立補償協定。
10、負責組織房屋徵收區域內被徵收房屋評估工作。
11、負責徵收補償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12、受區政府委託,負責房屋徵收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員構成

金水區徵收辦部門機關及歸口預算管理單位人員共有編制81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事業編制81人;在職職工73人,離退休人員12人。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綜合科、法制科、徵收一科、徵收二科、徵收三科、徵收四科、徵收五科、人勞財務科、群聯科、檔案科。

下屬單位

本單位無下屬單位。

車輛構成

本單位無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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