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緩刑制度,是指對戰時被判處一定刑罰宣告緩刑的犯罪軍職人員,在具備一定條件時,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的一種刑罰制度。內容:軍事法院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戰時緩刑制度不同於刑法中的緩刑制度。條例規定的緩刑適用於在戰時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軍人,而刑法中所規定的緩刑適用於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時緩刑制度
- 類別:法學術語
戰時緩刑制度,是指對戰時被判處一定刑罰宣告緩刑的犯罪軍職人員,在具備一定條件時,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的一種刑罰制度。內容:軍事法院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戰時緩刑制度不同於刑法中的緩刑制度。條例規定的緩刑適用於在戰時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軍人,而刑法中所規定的緩刑適用於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
戰時緩刑制度,是指對戰時被判處一定刑罰宣告緩刑的犯罪軍職人員,在具備一定條件時,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的一種刑罰制度。內容:軍事法院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
戰時緩刑是指在戰時,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沒有現實危險的犯罪軍人,暫緩其原判刑罰的執行,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的制度。全文 在戰時,對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
一般緩刑,是相對於戰時緩刑的概念,指人民法院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前提下,暫緩其刑罰的執行,並規定一定的考驗期,考驗期內實行社區矯正,如果被宣告緩刑者在考驗期內沒有發生法律規定應當撤銷緩刑的事由,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制度。一般緩刑的概念 緩刑,各國有刑罰...
五、裁定撤銷緩刑的行刑時效起算 六、裁定撤銷假釋的行刑時效起算 七、脫逃罪引發的特殊情況 八、戰時暫緩行刑與行刑時效的競合 第三節 行刑時效的期限制度 一、確定行刑時效期限的參考因素 二、行刑時效期限的設定標準 三、行刑時效期限的具體檔次 四、罰金刑的行刑時效起算 五、減刑的期限計算 六、行刑時效的期限...
如果僅因違反交通運輸規章制度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上述規定仍可參照執行。四、根據刑法第四百四十九條規定,在戰時,對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
八、軍人戰時緩刑解析 第六章我國刑法激勵制度之不足與完善 第一節我國刑法激勵制度的不足 一、刑法激勵本身存在局限 (一)激勵手段受制於懲罰手段 (二)激勵對象主體性地位缺失 (三)激勵功能實現存在障礙 二、我國具體刑法激勵制度存在不足 (一)我國減刑、假釋制度設計不科學 (二)死緩限制減刑制度不利於...
由於公眾對偷稅的強烈敵視,在1981年稅制改革中,對偷稅罪所處的最高刑期從3年提高到了5年;在處刑上,除了1949和1950這兩年戰後的混亂期之外,到1980年以前對涉稅刑事犯罪只判處虛刑(緩期執行),但是近來不予緩刑的判決數目日漸增長,在1993至1997五年間,75名逃稅者被判處監禁並不予緩刑。另外,從組織設定上,...
體現了戰時嚴於平常。(3)寬嚴相濟原則。條例雖然把懲辦的重點放在危害軍隊作戰利益的嚴重犯罪活動上,但是,對部隊經常發生的某些過失犯罪案件處罰上輕於刑法規定的同類犯罪案件,在量刑幅度的規定上也寬於刑法,便於酌情掌握寬嚴的尺寬,而且,條例還規定了戰時緩刑制度,體現了懲辦與寬大相結合。
第八章 緩 刑 第一節 緩刑概述 第二節 一般緩刑的條件 第三節 戰時緩刑的條件 第四節 緩刑的適用 第九章 減 刑 第一節 減刑概述 第二節 減刑的條件 第三節 減刑的適用 第十章 假 釋 第一節 假釋概述 第二節 假釋的條件 第三節 假釋的適用 主要參考書目 索 引 後 記 ...
第一節緩刑制度概述(557)第二節緩刑的適用與執行(560)第三節緩刑的考察與變更(567)第四節戰時對犯罪軍人適用的緩刑(572)第十五章假釋制度(577)第一節假釋制度概述(577)第二節假釋的條件(581)第三節假釋的程式(587)第四節假釋的考驗期限與監督管理(590)第十六章監外執行制度(597)第一節監外執行制度概述(597...
一、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的條件。二、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三、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軍人違反職責罪規定了5種刑罰,主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刑為剝奪政治權利。戰時處罰從重。刑法同時規定:在戰時,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重要意義 修訂後的《中華...
第三節 對犯罪軍人戰時緩刑的執行 第十六章 減刑 第一節 減刑概述 第二節 減刑的條件 第三節 減刑的具體運用 第十七章 假釋 第一節 假釋概述 第二節 假釋的概念及具體運用 第四編 刑罰消滅 第十八章 刑罰消滅概說 第一節 刑罰消滅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刑罰消滅事由的種類 第十九章 時效 第一節 時效概述...
四、根據刑法第四百四十九條規定,在戰時,對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軍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是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構成該罪應當具備以下幾個...
第一節 緩刑 一、緩刑制度概述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 三、緩刑的考察 四、緩刑的執行變更 五、緩刑的執行要求 六、戰時對犯罪軍人適用的緩刑 第二節 減刑 一、減刑制度概述 二、減刑的種類 三、減刑的適用條件 四、減刑後的刑期計算 五、減刑的適用要求 六、減刑的變更程式 七、緩刑犯的減刑 第三節 假釋 一...
強姦表現為多種形式,例如陌生人強姦、熟人強姦、法定強姦、團隊強姦、婚姻強姦和兒童強姦,以及戰時和種族滅絕性強姦。這些強姦形式有時在法律上有多重定義,但法律上定義的強姦本質上是一種性侵害,通常涉及一個人未經另一個人同意而與其發生性交。男性和女性都可能實施強姦,也都可能成為被強姦對象。在全世界大部分...
戰時軍事緩刑的刑法教義學展開萬志鵬 〔外國刑法〕德國刑法向何處去?——21世紀的問題與發展趨勢[德]托馬斯·魏根特著張志鋼譯 日本刑事被害人權利保護制度及其啟示張義健 〔比較刑法〕“猥褻”難以承受之重:性侵男性犯罪認定悖論及其消解馮驍聰 日本刑法中現場助威罪的中國語境檢視王園黃鵬 英國醫療過失犯罪的處理...
三、緩刑制度 四、假釋 五、前科及其消滅、撤銷 第六章警察機關的“司法”第一節民警機關及其司法活動 一、社會治安機關 二、職業民警隊伍的建立 三、新經濟政策時期的民警機關 四、民警機關的中央集權化 五、集權化破除後民警機關的發展 六、再次中央集權下的民警機關 第二節政治警察“契卡”及其“司法職能”一、...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第六節 減刑 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
(一)刑法總則中關於刑罰原則、制度、方法及其適用條件的一般規定。如,對預備犯、未遂犯、中止犯、未成年犯罪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從犯、教唆犯、脅從犯的處罰原則;有關自首、立功、累犯、緩刑、數罪併罰等制度;有關從重、從輕、減輕以及免除刑罰處罰的規定。(二)刑法分則中有關各種具體犯罪的法定刑及其量刑...
第五節 緩刑 第七十二條 緩刑 第七十三條 緩刑考驗期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 第七十五條 緩刑執行的規定 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 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 第六節 減刑 第七十八條 減刑的適用條件 第七十九條 減刑的程式 第八十條 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 第七節 假釋 第八十一條 假釋的適用條件 第八十二條 ...
李斯死前曾說過“緩刑罰,薄賦斂”,是說說還是確有其實?秦始皇東巡只是單純的武力炫耀嗎?韓信胯下之辱與遊手好閒之間是什麼關係?淮陰侯韓信榮歸故里,為什麼沒有為難當年羞辱他的那些人,僅是豁達大度嗎?劉太公為什麼見一次罵一次劉邦?劉邦身為亭長,奉命押送勞工前去驪山服役,為什麼要“解縱所送徒”?他與...
第十九章 緩刑 減刑和假釋 第一節 緩刑 第二節 減刑 第三節 假釋 第二十章 時效和赦免 第一節 時效 第二節 赦免 第二十一章 刑法各論概述 第一節 刑法分則的體系 第二節 罪狀和罪名 第三節 法定刑 第二十二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概述 二、背叛國家罪 三、分裂國家罪 四、武裝叛亂、...
第五節 緩刑 第七十二條 【緩刑的適用條件】第七十三條 【緩刑的考驗期限】第七十四條 【不適用緩刑的對象】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 第六節 減刑 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第七十九條 【減刑程式】第八十條 【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
,主要是指編造假情況欺騙組織或者嫁禍於人的;遺失的武器裝備被敵人或者犯罪分子利用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任務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二、根據刑法第四百四十九條規定,在戰時,對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
第十三章 量刑制度 一、累犯 二、自首 三、數罪併罰 第十四章 行刑制度 一、緩刑 二、減刑 三、緩刑犯的減刑 四、假釋 第十五章 刑罰免除制度 時效 第十六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一、投敵叛變罪 二、武裝暴亂罪 三、顛覆國家政權罪 四、間諜罪 五、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第十七章 ...
第三節量刑制度 第四節量刑方法 第五節數罪併罰 第六節緩刑 第十四章刑罰的執行 第一節刑罰執行概述 第二節減刑 第三節假釋 第十五章非刑罰的法律後果 第一節非刑罰的法律後果概述 第二節單純宣告有罪 第三節非刑罰處罰 第四節保全處分 第十六章法律後果的消滅 第一節法律後果的消滅概述 ...
第五節 緩刑 第72條 【緩刑的適用條件】第73條 【緩刑考驗期限】第74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第75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第76條 【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第77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 第六節 減刑 第78條 【減刑適用條件與限度】第79條 【減刑程式】第80條 【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 ...
《新舊刑法比較研究――廢、改、立》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ISBN是9787810590877。作品目錄 導言 上篇 廢 一、類推制度的廢除 二、加重處罰的廢除 三、反革命犯不適用緩刑規定的廢除 四、反革命罪概念的廢除 五、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的廢除 六、組織、利用封建迷信、會道門進行反革命活動罪 的廢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