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激勵制度研究

刑法激勵制度研究

《刑法激勵制度研究》是2019年8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尹振國。

基本介紹

  • 書名:刑法激勵制度研究
  • 作者:尹振國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8月
  • 頁數:261 頁
  • 定價:7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3602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懲罰(約束)和激勵是發揮制度功能的兩種手段,也是管理、調控人的行為的方法和策略。刑法使用懲罰和激勵兩種手段防治犯罪,由此,可將刑法制度分為刑法懲罰制度和刑法激勵制度。懲罰和激勵的目的都是“善”:前者是“以惡祛惡”,後者是“引善消惡”;前者是“懲惡”,後者是“揚善”。刑法激勵(手段)就是利用罪、刑減讓來激發、誘導、推動犯罪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做出刑法規定的善行,是國家刑罰權使用的方式之一,屬於報償性權力,為犯罪人架設了一座“黃金橋”。犯罪人自主做出的“良善行為”不是其履行法律義務的行為,而是獲取利益的行為。

作者簡介

尹振國,法學博士,*高人民法院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四級高級法官。2004年獲湖北大學管理學、文學學士學位,2007~2017年獲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律碩士、法學博士學位。主要從事刑法學、司法制度、網路法研究。在《刑法論叢》《法律適用》《人民法院報》《學習時報》等期刊、報紙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參著《民間融資刑法規制完善研究》《法眼觀〈水滸〉》等;主持或參與國家社科基金、中國博士後基金、中國法學會、*高人民法院、法務部等省部級課題10餘項。

圖書目錄

緒論
一、問題及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本書論證方法和可能的創新點
(一)論證方法
(二)可能的創新點
第一章刑法激勵制度之基本界定
第一節何為刑法制度
一、刑法是懲罰(戒)法
二、刑法規則、規範、制度
第二節何為激勵
一、激勵的多學科含義
(一)心理學中“激勵”的含義
(二)管理學和組織行為學中“激勵”的含義
(三)經濟學中“激勵”的含義
(四)法學中“激勵”的含義
二、激勵與相關概念的區分
(一)激勵與交易
(二)激勵與動機
(三)激勵與獎勵(賞)
(四)激勵與教育
三、激勵的本質和特徵
第三節何為刑法激勵
一、刑法激勵的概念和特徵
二、刑法激勵的生成機理
三、刑法激勵是罪、刑減讓的重要根據
第二章刑法激勵制度之理論基礎
第一節刑法激勵制度的哲學基礎——功利主義
一、刑法激勵制度與功利主義
二、功利主義與道義論之爭
第二節刑法激勵制度的心理學基礎——趨利避害
一、中國古代思想家的觀點
二、西方思想家的觀點
第三節刑法激勵制度的管理學基礎——提升效能
一、內容型激勵理論
(一)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
(二)奧爾德弗的ERG需要理論
(三)赫茨伯格的“雙因素論”
二、過程型激勵理論
(一)目標設定理論
(二)期望理論
(三)公平理論
三、改造型激勵理論
第四節刑法激勵制度的經濟學基礎——披露信息
第五節刑法激勵制度的博弈論基礎——尋求合作
第三章刑法激勵制度之人性假設
第一節多學科人性假設及其啟示
一、哲學中的人性假設
二、管理學中的人性假設
三、經濟學中的人性假設
四、犯罪學、刑法學對人性的探索
第二節有限理性慾望人假設
一、欲望人
二、有限理性慾望人
第四章刑法激勵制度之功能和價值
第一節刑法激勵制度的功能
一、功能、法律功能、刑法功能概說
(一)功能
(二)法律功能
(三)刑法功能
二、刑法激勵制度功能分說
(一)激勵(揚善)功能
(二)指引功能
(三)評價功能
(四)預測功能
(五)教育功能
(六)強制功能
第二節刑法激勵制度的價值
一、能更好地體現刑法人本主義
二、能更好地實現刑法價值理性
三、能更好地彌補刑法懲罰不足
四、能兼顧打擊犯罪和保護人權
五、能提高國家使用刑罰的效益
第五章刑法激勵制度之梳理與解析
第一節中外刑法激勵制度的梳理
一、中國刑法激勵制度的梳理
二、外國刑法激勵制度的梳理
第二節我國刑法總則中的激勵制度解析
一、犯罪中止
二、自首
三、坦白
四、立功
五、緩刑
六、減刑、假釋
(一)減刑、假釋的法律性質
(二)減刑、假釋的理論基礎
(三)我國減刑、假釋司法裁量的標尺
七、赦免不是刑法激勵制度
第三節我國刑法分則中的激勵性刑法規範解析
一、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中的激勵性規範解析
二、逃稅罪中的激勵性規範解析
三、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中的激勵性規範解析
四、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中的激勵性規範解析
五、貪污罪和受賄罪中的激勵性規範解析
六、行賄罪中的激勵性規範解析
七、介紹賄賂罪中的激勵性規範解析
八、軍人戰時緩刑解析
第六章我國刑法激勵制度之不足與完善
第一節我國刑法激勵制度的不足
一、刑法激勵本身存在局限
(一)激勵手段受制於懲罰手段
(二)激勵對象主體性地位缺失
(三)激勵功能實現存在障礙
二、我國具體刑法激勵制度存在不足
(一)我國減刑、假釋制度設計不科學
(二)死緩限制減刑制度不利於激勵犯罪人改造
(三)終身監禁制度難以激勵犯罪人改造
(四)我國刑法沒有設立前科消滅和復權制度
(五)恢復性司法激勵措施合法性不足
(六)“二元化犯罪模式”刑法激勵規範稀少
第二節我國刑法激勵制度的完善
一、確立刑法激勵的基本原則
(一)法定性原則
(二)公正原則
(三)功利原則
(四)及時性原則
(五)正當程式原則
二、適度擴大刑法激勵的領地
(一)增設具體的刑法激勵制度
(二)針對犯罪人的需求採取多元化激勵措施
三、消減刑法激勵中的機會主義行為
四、建立國家與犯罪人平等協商機制
五、慎用不利於激勵的刑罰執行制度
六、加大對刑法激勵制度的宣教力度
參考文獻
後記
一、法治
二、法官
三、博士生
四、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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