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城市醫療救護保障,戰時為保證人防重點城市的戰地救護、後送、治療等任務的完成所進行的保障。通常由人防部門協同衛生、醫藥部門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時城市醫療救護保障
- 釋義:戰時為保證人防重點城市的戰地救護等任務的完成所進行的保障
戰時城市醫療救護保障,戰時為保證人防重點城市的戰地救護、後送、治療等任務的完成所進行的保障。通常由人防部門協同衛生、醫藥部門組織實施。
戰時城市醫療救護保障,戰時為保證人防重點城市的戰地救護、後送、治療等任務的完成所進行的保障。通常由人防部門協同衛生、醫藥部門組織實施。...
第七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市行政區域內社會急救醫療工作。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在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社會急救醫療工作。財政、公安、交通、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消防、食品藥品監督、城市管理、供電、電信等有關部門和...
戰時執行傷病員救護、收容、治療和後送任務的衛勤保障機構。建立戰時醫療後送機構,對做好戰時傷病員救治,維護部隊戰鬥力,具有重要作用。戰時醫療後送機構的產生可追溯到公元前4世紀,古印度軍隊在離前線不遠的地方展開特製帳篷(相當於...
南寧急救醫療中心(以下簡稱“中心”) 為南寧市人民政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成立於1986年9月,是全國最早開通120急救電話的急救中心之一,負責全市日常院前急救、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重大活動醫療保障、急救知識普及、出院轉送等工作。作為...
《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是廣東省廣州市為規範社會急救醫療行為,及時、有效地搶救急、危、重傷病員,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該市實際制定的條例,共有47條,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廣州市第...
發改、經信、公安、財政、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民政、城市管理、教育、醫療保障、機關事務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做好社會急救醫療相關工作。工會、共青團、婦聯和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配合或者協同做好...
救護所在戰時醫療後送體系中處於承前啟後的位置,是重要的通過性救治機構。救護所依據救治批量傷員的需要,通常按照流水作業的模式,分別編設具有指揮、分類、急救、手術、收容、後送以及醫技保障等功能的組室,以確保對傷員連續繼承性的...
3、擬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4、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建設和管理。5、組織本行政區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6、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7、檢查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
本辦法所稱人防工程,是指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結合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工程,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簡稱防空地下室),及與其配套的...
貫徹和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制訂相應的規定和措施;制訂我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制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以及其它各項保障方案;組織...
組織擬定全市人民防空戰備建設總體規劃,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及其他各項保障方案,並組織演練;負責人民防空指揮機構建立和落實;組織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負責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和民眾防空...
(三)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以及其他各項保障方案;(四)組織、訓練防空專業隊伍;(五)訓練人民防空幹部和技術人員,組織人民防空科學研究;(六)對公民進行防空教育訓練;(七)...
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戰備執勤及開發利用;依法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以及其他各項保障方案;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演習;對公民開展...
(三)組織擬定和適時修訂城市防空襲方案、人員掩蔽方案、人員疏散計畫、戰時人防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及其他各項保障方案;組織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應急搶險搶修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會同城市建設部門組織擬定...
組織擬定全市人防戰備建設總體規劃;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及各項其它保障方案,並組織演練;負責人民防空指揮機構建立和落實;負責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負責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和民眾防空組織...
防空專業隊、醫療救護、物資儲備等專用工程,由防空專業隊組建部門和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等部門負責組織建設。結合城市民用建築建設的防空地下室和兼顧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第十一條 人民防空指揮工程的建設費用,由...
3、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預案、物資儲備、水電供應以及其他各項保障預案,並組織監督落實;組織指導疏散地建設和疏散演練。4、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
5、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防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以及其他各項保障方案。6、組織民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演習。7、訓練人民防空幹部和技術人員,組織人民防空科學研究。8、對...
第十三條 住宅區人員掩蔽工程滿足本小區戰時人員掩蔽需求後,人防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安排醫療救護工程和防空專業隊工程配建,滿足戰時醫療救護和消除空襲後果需要。第十四條 城市防護片區人防工程總量滿足該區域最低人均掩蔽需求後,人防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