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集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集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精神,集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關於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本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職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資產等
- 屬性:機構
- 地區:集安市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集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如下:
(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關於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本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二) 研究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 依法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維護管理、開發利用。
(四) 監督、檢查、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在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
(五) 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管理、戰備執勤及開發利用。
(六) 依法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物資、水電供應,以及其他各項保障方案。
(七) 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演習;對公民進行人民防空基本知識和技能教育、訓練。
(八) 訓練人民防空幹部和技術人員,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
(九) 管理人民防空經費、資產。
(十) 戰時,組織指揮人民民眾開展人民防空鬥爭,配合城市防空、要地防空作戰,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一) 負責組建指揮通信保障體系、應急信息綜合保障體系及聯合救援隊伍體系。
(十二) 參加組織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搶險救災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集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集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集政辦發【2009】57號)的通知精神,集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根據其主要職責,設定3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
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公文運轉、督辦督查、印信、檔案管理、安全保密等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接待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黨群、信訪工作。
依法對城市和重點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認真做好平時開發利用及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依法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維護管理及開發利用;監督、檢查、指導在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及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過程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護設計和質量監督管理;戰時負責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應急技術轉換。
(二)指揮宣傳科
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戰備執勤及開發利用;依法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以及其他各項保障方案;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演習;對公民開展人民防空基本知識和技能宣傳教育。訓練人民防空幹部和技術人員,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戰時組織指揮人民民眾進行人民防空鬥爭,配合城市防空、要地防空作戰 ,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負責組建指揮通信保障體系、應急信息綜合保障體系及聯合救援隊伍體系;參與組織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搶險救災工作。
(三)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人民防空行政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人民防空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