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縣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實施辦法

《懷寧縣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實施辦法》是懷寧縣為加快培育壯大我縣建築業,增強建築業企業競爭力,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改革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7〕97號)和《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意見》(建市〔2019〕93號),結合懷寧縣實際,制定的辦法。

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工作保障,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我縣建築業轉型升級,提高建築企業競爭力,增強建築產業帶動力,提升經濟貢獻力,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建築業在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發展目標

到2022年底,全縣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不低於1家,市場活力明顯增強,建築業規模總量明顯提升。建立完善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築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工程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

主要任務

(一)支持企業資質等級晉升
在我縣註冊的施工企業,晉升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及以上的,一次性獎補400萬元;晉升地基基礎、鋼結構、起重設備安裝、建築機電安裝、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一次性獎補20萬元。
享受以上獎補的企業,承諾自資金兌現之日起,5年內註冊地不得遷出我縣。5年內外遷的,追回全部獎補資金。
(二)鼓勵建築企業做大做強
1.鼓勵優勢企業聯合兼併重組。培育一批大型企業集團和骨幹企業,參與承建大型項目,提高產業集中度。註冊地在我縣的建築業企業,年度實繳稅收200萬(含)-500萬元(含)的,縣財政獎勵縣級所得額的5%;實繳稅收500萬-1000萬元(含)的,獎勵縣級所得額的7%;實繳稅收1000萬元以上的,獎勵縣級所得額的10%,最高獎勵額不超過200萬元。
2.支持企業開拓市外市場。鼓勵本地建築業企業在市外承包工程,市外承包工程回我縣繳納的增值稅(不含根據稅法規定應在我縣繳納的部分),縣財政獎勵縣級所得額的10%。
(三)落實企業生產建設用地
切實做好用地保障。規劃建設現代建築產業園,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中安排適量用地,對入園建築企業總部辦公、科研培訓、物料倉儲、建築工業等建設用地,原則上按不低於土地取得的成本價確定土地價格。取得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及以上,地基基礎、鋼結構、起重設備安裝、建築機電安裝、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設計專業乙級資質及以上,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及以上,造價諮詢甲級資質的企業可申請安排入駐。
(四)鼓勵企業創建精品工程
積極爭創精品工程。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引導企業樹立質量、安全意識,對獲得 “魯班獎”、“黃山杯”(或省外同級別獎項)、“振風杯”(或市外同級別獎項)的縣內主承建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AAA級”、“省級質量安全標準化示範工地”、“市級質量安全標準化示範工地”的縣內主承建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享受獎勵。
(五)強化建設工程安全監管
創新安全監管模式。大力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凡全縣房屋建築工程面積3000㎡及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500萬元及以上的新建和在建項目均需打造成智慧工地。繼續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強化對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機械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巡查。
(六)最佳化建築業發展環境
1.完善招標投標制度,科學設定招標條件,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招標人不得在招標檔案中設定超出項目本身規模的資質資格、業績、獎項等要求,不得設定排斥有實力的企業參與招投標的條款。
2.政府投資的重點基礎設施項目招標中,鼓勵支持外地有實力企業來我縣投標,同時支持與我縣綜合實力強、信用良好的建築業企業組建聯合體,組成聯合體招投標的,依據法律法規在評分中給予適當加分。
3.鼓勵房地產開發項目優先選擇我縣註冊的建築業企業。選擇我縣註冊建築業企業的,按建築面積3萬元/10000㎡的標準獎勵房地產開發企業。
4.鼓勵規模企業進入統計庫,對首次進入國家統計網報庫,納入我縣建築業統計“一套表”平台的建築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七)鼓勵總部經濟
鼓勵縣外建築業企業到我縣發展,縣外一級資質建築業企業將總部註冊地遷到我縣且承諾5年內不遷出的,縣政府將企業當年入庫稅金縣內留存部分等額獎補,獎補期限為5年,獎補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企業將總部註冊地遷到我縣的並承諾5年內不遷出,且年度建築業產值首次達到5000萬元或實繳入庫稅金累計超過200萬元的建築業企業,註冊期滿一年後一次性獎補30萬元。5年內外遷的,追回獎補資金。
(八)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支持參建各方以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全面落實政府投資工程欠款清理償還有關要求,保護承建企業合法權益。對符合智慧工地建設條件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新建項目,項目施工單位按規定要求開展智慧工地建設並正常運行的,項目建設單位應自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10日內將安全文明施工和揚塵治理措施費足額撥付到位。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結果運用和守信聯合激勵,對誠信企業實行減免,對1年、2年、3年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且在建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規範的建築業企業,分別按原標準的50%、40%、免交三個檔次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減免。
(九)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積極推進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諮詢。政府投資項目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諮詢,鼓勵和支持社會投資項目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和委託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試點,逐步實現一定規模的政府投資項目全面實行工程總承包模式。支持本地投資諮詢、勘察、設計、監理、造價諮詢等企業通過聯合經營、併購重組等方式,開展企業全過程工程諮詢試點。加快推進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套用。
(十)建立完善建築市場信用體系
逐步建立統一的建築市場誠信信息平台,加強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建立全縣統一的建築市場準入、清出機制,堅決遏制和嚴厲打擊串標、圍標、轉包、掛靠、出藉資質等各種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提高建築從業人員素質
大力發展木工、電工、砌築工、鋼筋工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逐步實現建築工人職業化、專業化、公司化,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縣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要將提高建築業技術工人職業技能納入政府免費培訓計畫,為逐步實施建築業技術工人持證上崗制度創造條件。鼓勵建築企業與高等院校、職業技術院校、培訓機構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培養人才。對建築企業引進或培育的中高層次人才,對標享受人才培養和引進優惠政策。對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企業家和技術管理人才,優先推薦授予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十二)轉變建築生產建造方式
大力推進綠色建築,全縣城鎮新建民用建築均要按綠色建築標準設計建造,鼓勵既有建築實施綠色化改造。培育推廣裝配式建築,支持裝配式建築企業發展,逐步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比例。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鼓勵新建住宅採用一次裝修到位或選單式裝修模式,實現消費者直接拎包入住。

工作保障

(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成立懷寧縣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後),負責統一指導、督查和協調本意見各項工作的開展。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支持和服務工作。
(二)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平台,加大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宣傳力度,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參與。加強輿論引導,全面宣傳建築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為推動我縣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兌現獎補政策。縣住建局會同縣財政局及稅務部門負責做好政策兌現工作。符合條件的企業可自行申報,由縣住建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報縣政府審定。獎補資金納入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對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出現預警的項目,排查分析,認真審核,對預警不能通過不予撥付。對年度發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有重大信用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一律取消享受當年獎補政策資格;對弄虛作假套取政策獎補的,一律取消享受資格,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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