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電力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懷化市電力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一章 電力行政執法
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供電營業區劃分和管理辦法》、《湖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視情況分別採取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中止供電、以書面形式責令其停止營業、以書面形式責令其拆除伸入或跨越的供電設施並作出書面檢查、以書面形式責令其拆除轉供電設施並作出書面檢查、下達中止供電命令、追繳電費、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或者清除增加高度的被架空電力線路跨越的建、構築物或者在架空電力線路下堆砌的物體或者影響導線對地安全距離的填埋、鋪墊物等行政措施。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二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規定,電力建設項目不符合電力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規定,電力建設項目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和技術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基準:
1、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為380伏及以下的,沒收電力設備,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為380伏以上,6千伏以下的(含6千伏),沒收電力設備,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3、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為10千伏的,沒收電力設備,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4、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為35千伏的,沒收電力設備,並處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5、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為110千伏的,沒收電力設備,並處兩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6、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為220千伏的,沒收電力設備,並處三萬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罰款;
7、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為500千伏及以上的,沒收電力設備,並處四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三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許可,從事供電或者變更供電營業區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
未經許可,從事供電或者變更供電營業區的,根據其違法供電電量衡量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基準:
1、未經許可從事供電業務的:
(1)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下罰款;
(2)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上5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3)違法供電50萬千瓦時以上10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罰款;
(4)違法供電100萬千瓦時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2、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電營業區供電的:
(1)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罰款;
(2)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上5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3)違法供電50萬千瓦時以上10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4)違法供電100萬千瓦時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罰款。
3、擅自向外轉供電的:
(1)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下罰款;
(2)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上10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3)違法供電100萬千瓦時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五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拒絕改正的,可以中止供電,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基準:
1、用戶擅自改變用電類別的,給予警告;具有再次發生等嚴重情節或拒絕改正的,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其中:用電電壓等級在380伏及以下的,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用電電壓等級在6-10千伏(含10千伏)的,處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罰款;用電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上的,處以五千元至一萬元罰款。
2、用戶擅自超過契約約定的容量用電的,給予警告;拒絕改正的,可以按私增容量處以每千瓦(或每千伏安)一百元、累計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
3、用戶擅自超過計畫分配的用電指標用電的,給予警告;拒絕改正的,可以按超用電力、電量分別處以每千瓦每次五元和每千瓦時十倍電度電價、累計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
4、用戶擅自使用已經在供電企業辦理暫停使用手續的電力設備,或者擅自啟用已經被供電企業查封的電力設備的,給予警告;啟用電力設備危及電網安全的,可以處以每次二萬元以下罰款,其中:
擅自啟用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在380伏及以下的,處以每次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擅自啟用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在6千伏-10千伏(含10千伏)的,處以每次五千元至一萬元的罰款;
擅自啟用的電力設備電壓等級在10千伏以上的,處以每次一萬元至二萬元的罰款。
5、用戶擅自遷移、更動或者擅自操作供電企業的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控制裝置、供電設施以及約定由供電企業調度的用戶受電設備,但不構成竊電的,給予警告;危及電網安全的,可以處以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
擅自遷移、更動或者擅自操作供電企業的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控制裝置、供電設施以及約定由供電企業調度的用戶受電設備,電壓等級在380伏以下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電壓等級在6-10千伏的,處五千元至一萬元罰款;電壓等級在35千伏的,處一萬元至二萬元罰款;電壓等級在35千伏以上的,處二萬元至三萬元罰款。
6、用戶未經許可,擅自引入、供出電力或者將自備電源擅自併網的,給予警告;拒絕改正的,可以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其中,未經許可,擅自引入電力、供出電力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二十五條、第六十三條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八條有關內容,進行處罰;拒絕改正的,按照引入、供出電力電壓等級進行處罰:
電壓等級在6千伏及以下的,處以一萬至二萬元罰款:
電壓等級在6-10千伏(含10千伏)的, 處以二萬至三萬元罰款;
電壓等級在10-35千伏(含35千伏)的,處以三萬元至四萬元罰款;
電壓等級在35千伏以上的,處以四萬元至五萬元罰款。
未經許可,擅自將自備電源併網的,給予警告;拒絕改正的,按照自備電源併網電壓等級進行處罰:
電壓等級在6千伏及以下的,處以一萬至二萬元罰款;
電壓等級在6-10千伏(含10千伏)的, 處以二萬至三萬元罰款;
電壓等級在10-35千伏(含35千伏)的,處以三萬元至四萬元罰款;
電壓等級在35千伏以上的,處以四萬元至五萬元罰款。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基準:
1、查實盜竊電量5000千瓦時以下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
2、查實盜竊電量5000千瓦時及以上5萬千瓦時以下,積極配合電力行政執法且主動改正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不配合執法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3、查實盜竊電量5萬千瓦時及以上10萬千瓦時以下,積極配合電力行政執法且主動改正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不配合執法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4、查實盜竊電量10萬千瓦時及以上20萬千瓦時以下,積極配合電力行政執法且主動改正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不配合執法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罰款;
5、查實盜竊電量20萬千瓦時及以上,積極配合電力行政執法且主動改正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不配合執法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第二節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一、《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八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依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取得《供電營業許可證》,從事電力供應業務的;
(二)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電營業區供電的;
(三)擅自向外轉供電的。
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基準:
1、未按照規定取得《供電營業許可證》,從事電力供應業務的:
(1)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下罰款;
(2)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上5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3)違法供電50萬千瓦時以上10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罰款;
(4)違法供電100萬千瓦時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2、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電營業區供電的:
(5)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罰款;
(6)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上5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7)違法供電50萬千瓦時以上10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8)違法供電100萬千瓦時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3、擅自向外轉供電的:
(1)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下罰款;
(2)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上10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3)違法供電100萬千瓦時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二、《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四十一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依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基準:
1、查實盜竊電量5000千瓦時以下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
2、查實盜竊電量5000千瓦時及以上5萬千瓦時以下,積極配合電力行政執法且主動改正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不配合執法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3、查實盜竊電量5萬千瓦時及以上10萬千瓦時以下,積極配合電力行政執法且主動改正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不配合執法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4、查實盜竊電量10萬千瓦時及以上20萬千瓦時以下,積極配合電力行政執法且主動改正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不配合執法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罰款;
5、查實盜竊電量20萬千瓦時及以上,積極配合電力行政執法且主動改正的,處應交電費一倍的罰款,不配合執法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第三節 《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一、《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依據:《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國家有關規定,未取得《供電營業許可證》而從事電力供應業務者,電力管理部門應以書面形式責令其停止營業,沒收其非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基準:
1、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下罰款;
2、違法供電10萬千瓦時以上5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3、違法供電50萬千瓦時以上100萬千瓦時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罰款;
4、違法供電100萬千瓦時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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