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中共懷化市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懷發20103號)和《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懷發20104號),懷化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正處級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門,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列入市委機構序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地點:懷化市
  • 性質:市政府的工作機構
  • 職責調整:加強研究推進行政管理體制的職責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科,行政機構編制科,事業機構編制科,基層機構編制科,監督檢查科,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加強研究推進行政管理體制的職責。
(二)加強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監督檢查的職責,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與組織人事管理、財政預算管理相互配套協調的綜契約束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直黨政機關各部門和縣(市、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三)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全市處級事業單位和縣(市、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審定市直科級以下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
(四)審核全市處級機構、縣(市、區)黨政機構限額;研究提出市直黨政機關職責配置和調整的意見,協調各部門之間、市本級與縣(市、區)之間的事權劃分和職責分工;審定全市處級機構的內設機構、市直黨政機關科級機構、市直科級及以下事業單位、縣(市、區)科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設定和調整。
(五)審核市直黨政機關各部門、全市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方案;審定市直科級及以下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方案;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市、縣(市、區)黨政機關、處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配備和調整方案;審定市直和縣(市、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數;擬訂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和調整方案;擬訂全市機構編制調控管理辦法。
(六)擬訂全市鄉鎮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指導實施;管理全市鄉鎮人員編制總量。
(七)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審核納入市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同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含收取規費的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性質、數量、實有人數和領導職數;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
(八)按管理許可權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入編工作。
(九)監督檢查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及機構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

協助領導處理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保密、後勤接待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機構編制管理規章及其他綜合性文稿;審核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名義下發的檔案;組織全市機構編制系統綜合調研工作;牽頭協調組織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發布相關統計信息;指導全市政務類和公益類網上中文域名管理、機構編制系統辦公自動化推行工作;擬訂全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負責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推行和管理,做好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出入編資料庫登記工作;負責管理懷化機構編制網;負責編輯內部刊物《懷化機構編制》;組織辦理有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行政機構編制科

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負責市直黨政機關各部門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審核市直黨政機關各部門(含機關後勤服務部分)的職責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協調市直黨政機關各部門之間、市本級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調整與分工;負責全市政法專項編制的管理;承辦市直黨政機關機構編制管理、人員出編入編手續等具體工作;負責各類開發區管理機構的機構編制事項;審核管理市直黨政機關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使用的行政編制和領導職數。

事業機構編制科

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負責市直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擬訂相關管理制度,提出加強和規範全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意見;擬訂各類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審核市直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市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能確認的審核工作;負責承辦市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人員出編入編手續等具體事項;審核管理市直事業單位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使用的事業編制和領導職數;參與營以下轉業軍官和政策性安置人員的檔案審查工作,擬定政策性人員安置編制方案。

基層機構編制科

參與擬訂全市行政和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指導協調縣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縣(市、區)副科級以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設定和調整以及縣(市、區)黨政機構限額;擬訂縣鄉行政編制分配方案;審核縣(市、區)副處級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縣(市、區)科級領導職數配備方案;負責縣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能確認的審核工作;分配管理縣(市、區)黨政機關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使用的行政編制;負責擬訂全市鄉鎮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縣、鄉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總量控制。

監督檢查科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行政和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方案、市直黨政機關各部門“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審核納入市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範圍的同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性質、數量、實有人數和領導職數;負責機構編制信訪和“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問題;指導縣(市、區)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

人員編制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員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辦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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