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懷發〔2010〕3號)和《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懷發〔2010〕4號)精神,設立懷化市司法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司法局
  • 所屬地區:懷化市
  • 管理範圍:司法
  • 屬性:政府機關
司法局簡介,局長致辭,領導介紹,強戒工作,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司法局簡介

懷化市司法行政機關於1982年初組建並開展工作,主要擔負著管理法制宣傳、公證律師、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勞教強戒、安置幫教、司法鑑定、司法考試等多項職能。全系統除市局外另有1個勞教所、13個縣(市、區)司法局。市局內設13個職能科室,直屬單位有市天橋公證處、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師協會、懷天律師事務所等機構。全市所有鄉鎮(街道)按照一鄉一所建制全部建立司法所,管理體制上均已實現人、財、事、物四權上收。全市現有律師事務所25個,公證處13個,經批准設立的基層法律服務所41個,設有市本級和縣(市、區)法律援助中心14個,成立司法鑑定機構19個。懷化市司法局自建局以來,特別是2010年底新一屆黨組組成後,全局上下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各項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相繼獲得了“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普法辦”、“全國人民調解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市”、“全省普法工作先進單位”等省、部級榮譽,獲市廳級表彰26項,全系統先後有200餘人次受到法務部、省司法廳及市委、市政府表彰,其中榮記省級一等功1人,二等功2人,三等功3人。當前,全系統以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為契機,按照省、市“轉作風、解難題、抓關鍵、見實效”專項活動總體部署,紮實開展“法律服務六深入、法治惠民促平安”專項活動,創新管理,最佳化服務,大力促進“平安懷化”、“法治懷化”建設,為建設文明幸福美麗新懷化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局長致辭

司法行政主要擔負著法律保障、法律服務和法制基礎建設三大職能。其中法律保障職能包括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法律服務職能包括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鑑定、法律援助等工作;法制基礎建設職能包括法制宣傳教育和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領導介紹

蔣亞文 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鄒品富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處理日常工作,分管計財裝備、公證律師工作和懷化市天橋公證處、懷天律師事務所、正發律師事務所。
楊 健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依法治市辦、法制宣傳、國家司法考試和法學教育培訓工作;
張錦湘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社區矯正、基層和勞動教養(戒毒)工作。
胡 斌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辦公室、紀檢監察、法學會、機關黨委和機關作風建設、綜治、安全、信訪工作。
吳展團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負責政治部工作,分管工、青、婦、老乾、基層幫扶和績效考核工作。
副調研員楊越同志協助張錦湘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舒常進同志協助吳展團同志工作。

強戒工作

懷化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始建於1981年,原名懷化市勞動教養管理所,2014年經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正式更名為懷化市強制隔離戒毒所,依法履行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管理和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指導的職能,下設政治處、辦公室、監察室、社區戒毒康復指導科、教育矯治科、生衛醫療科、警戒護衛科、生產財務科和六個大隊。
所區由行政辦公區和強戒人員管理區組成,區域劃分明顯,環境優美。
建所以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切實履行教育、感化、挽救違法人員的職能,為懷化市的改革開放、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先後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被懷化軍分區命名為“軍事化管理達標單位”,被市綠化委員會命名為“花園式單位”,多次被省市評為縣建單位。2000年被省司法廳命名為省級現代化文明勞教所並榮獲集體二等功。目前,全所民警正按照“班子得力,隊伍過硬,執法嚴明,教育正規,設施完善,裝備先進,管理規範,效果明顯”的要求,為打造一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而努力。

職能

一、懷化市司法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指導監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審批工作的職責。
(三)取消組織指導公證員資格考試、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六)加強指導監督市勞動教養場所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工作的職責。
二、懷化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三)指導管理勞動教養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工作;管理懷化市勞動教養管理所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和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管理公證機構。
(六)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安置幫教工作。
(七)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負責仲裁登記審核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及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十二)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教育培訓和警務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懷化市司法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懷化市司法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承辦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統計、機要、保密、收發、文印以及對外接待和協調聯絡工作;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信息調研和司法行政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訪、應急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和外事工作。
(二)懷化市司法局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參與指導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承擔懷化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懷化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科
負責管理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協助辦理國家司法考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制定全市法學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管理全市法學教育;負責本系統幹部教育、崗位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系統內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組織全市司法培訓工作;組織法學教育評估,組織開展電(函)大各種形式的普通和成人中、高等教育。
(四)懷化市司法局公證律師工作管理科
擬訂全市律師、公證工作規劃;指導實施律師、公證管理工作的規範;指導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及律師公證行業黨的建設;指導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公證機構、公證員執業年度考核備案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律師、公證員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承辦特許律師執業、公證員考核任職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執業,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五)懷化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科
指導全市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指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聯動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核准初審工作;制定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罪犯的監管、教育和考核獎懲;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區矯正社團組織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承擔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懷化市司法局司法鑑定管理科
擬訂全市司法鑑定工作發展規劃;負責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設立、變更、註銷、年度註冊公告等事項的初審;;負責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司法鑑定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組織指導司法鑑定人職業教育培訓和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司法鑑定科學技術開發、推廣和套用。
(七)懷化市司法局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三統一”、清理、編纂等相關工作;承辦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方案合法性審查;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聽證與審核工作;受理和審核局機關國家賠償案件;負責仲裁登記工作;組織實施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負責制定行政檢查方案並監督實施。
(八)懷化市司法局勞教工作管理科
監督檢查國家有關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市勞教場所、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的規劃工作;指導對勞動教養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和戒毒康復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習藝勞動和生活衛生防疫等工作;掌握全市勞教工作動態和重要勞教人員的收容、改造、獎懲情況;協調處理勞教場所的突發事件;督促承辦上級機關對勞教工作有關事項的批示、要求的落實工作。
(九)懷化市司法局計財裝備科
負責編制省、市撥付的司法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及使用情況的審核監督;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市勞教單位國有資產、基本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監督;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與管理、行政後勤、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十)懷化市司法局政治部
管理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辦理局管幹部的考察考核、職務任免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職數管理以及幹部調配與錄用、勞資優撫、職稱評審等工作;
政治部(人事警務部)日常工作分別由幹部人事科、警務科(警務督察科)承擔。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懷化市司法局機關司法行政專項編制為5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部主任(高配副處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政治部下設的幹部人事科、警務科<警務督察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在局機關專項編制總額內單列。

地圖信息

地址:懷化市鶴城區市民服務中心a棟16樓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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