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房管理辦法》是懷化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房管理辦法
- 發布機構: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16年11月15日
- 文書號:〔2016〕27號
《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房管理辦法》是懷化市施行的辦法。
《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房管理辦法》是懷化市施行的辦法。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房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管理工作,保障房屋徵收安置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
《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管理辦法》是懷化市施行的辦法。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活動,保證房屋徵收評估結果客觀公平,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
《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是懷化市國土局為規範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第一條 為規範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等...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是懷化市施行的辦法。懷化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範懷化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以下簡稱徵收安置工作),...
《懷化市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是懷化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6日發布的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以下簡稱“徵收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各項建設順利進行,...
第三條 在2012年9月8日《懷化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實施前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定,並經市規劃部門規劃安排的安置用地及其遺留問題的處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劃地安置村民安置區按照“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是為加強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各項建設順利進行制定的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以下簡稱“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維護...
第一條 為規範懷化市鶴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工作,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辦法》《懷化市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
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獎勵和補助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條例》和本辦法。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5.對市本級城市規劃區內的建安工程按下列標準向建設單位計征:高層(指8層及以上)住宅2元/m2,非住宅3元/m2,多層及低層(指7層及以下)住宅3元/m2,非住宅4元/m2。各類保障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安置房免徵。6.對房屋...
第二條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賃(以下簡稱房屋租賃)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建立租賃關係應遵循公平、自願、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四條 市房產管理部門是房屋租賃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
第二條 市區範圍內因公共利益需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式合法、標準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第四條 市政府負責市區範圍內重大建設項目涉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
(一)住宅套房的產權置換1.選擇由政府建設的國有劃撥土地性質安置房。產權調換辦法為: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徵收協定的,根據“征一補一”原則,按徵收套房面積進行等面積套房置換後,徵收方按被徵收套房面積給予被徵收人20%的面積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據《懷寧縣縣城規劃區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政秘〔2020〕254號)、《懷寧縣縣城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政...
4.徵收補償資金及安置住房落實情況。 申請徵收市區房屋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報市房屋徵收管理部門備案。 (十)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擬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居)民和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