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科技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工作要求,由惠州市科技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的數據統計時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規範信息發布。根據市政府的要求,設定了信息公開的一級類目和二級類目,確保公開內容完整,做到發布格式統一。
(二)完善機構組織。2016年,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惠州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信息公開工作體制,進一步落實了工作責任。
(三)健全公開機制。積極組織人員制定《惠州市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惠州市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制定了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及保密審查制度等相關制度,明確分工、最佳化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並對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在實踐中進一步明確,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開展。
(四)拓展多種公開渠道。對公開信息進行認真梳理,通過惠州市科學技術局入口網站、電視、廣播、報刊、微博和雜誌等公開渠道積極主動發布政府信息,公布科技工作動態,宣傳科技法規政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通過市科技局入口網站、報刊、廣播、微博等方式主動公開市科技工作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61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本年度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均公布在政府網站上。沒有收到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局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沒有與我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6年,市科技局通過積極努力、認真細緻、紮實負責地工作,在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公開形式更加便民方面有待進一步提高,宣傳與引導需進一步加強。為此,我局將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改進:
(一)加強信息公開的力度。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擴大公開信息的覆蓋面,確保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渠道。加強惠州科技網站建設,調整欄目設定,最佳化信息公開流程,增強服務功能,為公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增強信息公開的基礎性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學習和培訓,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考核六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公開各項制度,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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