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性行為

情緒性行為

動機是引發個體行為的內在力量,動機性行為都是有組織、有目的、有方向的活動,是人類行為中有規律的一面。但是,個體原來平穩的行為狀態會由於各種原因而呈現紊亂和畸變的一面,稱為情緒性行為(emotional behavior)。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的理性和智慧.而情緒使人生充滿了波瀾壯闊的生命體驗。因為“愛情”,羅密歐和朱麗葉一同摧毀了自己的生命,他們同時也摧毀了理性和智慧。情緒是人類行為中最複雜的一面,也是人類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面。整個世界的文學、戲劇和電影都是關於人的情緒和人的情緒體驗的,藝術本來就是情緒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情緒性行為
  • 外文名:emotional behavior
情緒,體驗,

情緒

關於情緒的定義是一個非常複雜和有眾多爭議的問題,為了討論和研究,我們給出一個暫時性定義:情緒是個體受到某種刺激後所產生的一種激動狀態;此種狀態雖為個體自我意識所經驗,但不為其控制;對個體行為具有干擾或促動作用;導致個體生理與行為的變化。情緒由刺激引起,又隨刺激的變化而變化。因此,情緒是體驗,又是反應;是衝動,又是行為。個體的內部和外部刺激中,社會性或心理性刺激對個體情緒影響更大。情緒發生時,喜、怒、哀、樂只有個體自己才能體驗,雖有外顯行為變化,但是情緒本身是主觀和內在的意識經驗。
從情緒與行為的關係看,情緒不僅是干擾了正在進行的行為,並且有時也能促動個體產生一種新的行為。因此,情緒具有動機的作用,也常常被視做一種驅力。凱倫(Waher Cannon)認為,強烈的情緒是進化的結果,情緒的作用是面對危機時,例如面對一隻碩大的黑熊, “要么打,要么逃” (fight or night),這時人的情緒是為進一步的行動做準備。與之相伴的生理變化,使人發出最大的能力,這就是情緒的功能。總之,從表面上看,情緒是一些身體的變化和情感的表現,但事實上,情緒包含的東西遠不止如此。

體驗

體驗的概念在心理學中是當做情緒的一個組成成分而提出並研究的,體驗與人們的常識非常接近,並且對於個體都是刻骨銘心的,尤其是情緒或體驗是促進記憶的一個重要因素,即伴隨情緒的事件比較容易進入長時記憶。但是,體驗是非常複雜的,對於同一個事件,有人體驗到興奮,有人體驗到擔憂,也有人體驗到無動於衷。
體驗經濟中所謂的體驗可能包含幾方面的意義:第一,情緒性行為和活動中的體驗,即情緒性體驗;第二,體驗進入意識並被記憶,即意識到的和可回憶(recMl)的體驗;第三,付費才能獲得的體驗;第四,體驗是與某個品牌相聯繫的經驗。舉例說,用你的嘴吹一下你的鼻子,·你這樣做了,你有體驗,但不是情緒性的體驗,當然也不會有特別的印象和記憶。你看到一片晚霞,有體驗但無需付費。你被一個無證經營的計程車“宰了”,你體驗的憤怒確實與品牌沒有關係。可見,體驗經濟所謂的體驗是一個從心理學借用的商業概念,也許可以稱為消費體驗。體驗經濟就是消費體驗的經濟,例如你到美國的迪斯尼樂園,你所有的消費其實僅僅是為了體驗,為了夢幻。因此,丹麥設計師楊森(Rolf Jensen)把後工業社會稱為夢幻社會(Dream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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