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農村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指南

農村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申請
  • 承諾時限:一季度一審批
  • 收費標準:不收費
服務對象,前置條件,政策依據,服務程式,承辦部門,行政救濟,

服務對象

(一)凡持有本市城市居民戶口的,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困家庭。
(二)家庭成員中因年老多病、肢體殘缺造成的無勞動力戶、經過扶持短時間不能擺脫貧困的。
(三)先天痴、呆、傻、智力低下而依靠政府和社會救濟生活的。
(四)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的其他特困戶。

前置條件

因客觀條件制約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活困難者不列入保障對象範圍。無政策規定的禁止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條件.

政策依據

《恩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恩市政辦發(2007)48號

服務程式

本人申請:由符合保障條件的戶主向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評定,報鄉(鎮)政府審定,市民政局核准。經核准的保障對象的保障金由市財政局發放。

承辦部門

村委會、鄉鎮、街道辦事處、市民政局。

行政救濟

(一)行政複議:市人民政府或恩施市民政局
(二)行政訴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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