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教學

思維教學是指以提高思維能力為目的的教學。興起原因有四:(1)與創造教育有關,培養創造思維品質是創造教育的核心。(2)認識到思維品質影響學習的質量;(3)現代心理學的研究突破了智力不可改變的觀點;(4)心理學家和教育家的推動。英國劍橋大學認知研究基金會主任德·波諾認為,“思維是一種技能,並像其他的技能(如打字)一樣,可以直接教給學生”。他提出一套“學思維”的教學方案,並於 1970 年後致力於實踐。此後許多國家都興起思維教學活動。

美國於 1980年後多次舉行思維教學會議,出版《思維技能》季刊,有大批心理學家和教育家參與此項研究,撰寫專著和論文,並訓練教師。一些學校開設思維課。委內瑞拉智力開發部對所有小學生進行“學思維”的訓練。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紐西蘭、保加利亞、馬來西亞、紐幾內亞、印度和以色列等國也都在進行試驗。美國《教育領導》主編布朗特將思維教學分為:(1)為思維而教,這類教學把教思維技能與各門學科的教學內容結合起來;(2)關於思維的教學,鼓勵學生意識自己的思維過程並監控它,有意識地用一些思維框架去思考;(3)教思維過程。西方有影響的思維教程有三。(1)德·波諾的柯爾特思維教程。其特點是簡單易懂,所提供的思維工具有助於解決實際生活中的問題。(2)魯·弗斯坦的工具豐富教程。其對象為弱智兒童,目的是通過豐富思維工具,彌補認知功能缺陷。(3)李普曼的兒童哲學教程。其特點是試圖以哲學方法訓練學生的思維技能。課文是故事形式, 故事中的人物是喜歡思考的兒童。中國 20世紀 80年代前只有少數兒童心理學家從事兒童思維品質培養的研究。80年代後受到重視,“創造性思維的發展與教學”被列為重點科研項目,思維教學的觀點大量出現在有關教育論著和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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