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是由徐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

職工申請,提取條件,單位核實,審批過程,支付手續,

職工申請

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攜帶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諮詢台或單位領取《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提取條件

1、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三)非本市戶籍且戶口在農村,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回戶籍所在地的;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連續兩年以上未再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五)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判決書載明刑期屆滿時,達到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單位核實

職工持《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單位對申請人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餘額、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方面內容進行核實後並如實填寫,然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單位在銀行的預留印鑑,由職工本人辦理提取手續。

審批過程

職工持單位核實蓋章後的《申請表》及提取所需資料,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審批,手續齊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的即時審批。

支付手續

中心審批後由申請人持《申請表》,到委託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經銀行工作人員覆核無誤後,辦理提取公積金轉入職工銀行卡(折)或還貸賬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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