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9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7月12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3年07月12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8月01日
- 頒布單位:徐州市人民政府
2003年7月9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7月12日公布。
2003年7月9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7月12日公布。第一條 為加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確保及時地傳遞、發放防空、防災警報信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江蘇省實施辦法》是為了加強人民防空建設,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而制定的法規,由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08年7月24日通過,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6月3日,...
組織開展全市人防、民防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教育。(八)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賦予的具體工作。(九)指導縣(市)、區人防、民防工作。(十)承辦市政府、徐州軍分區、省民防局(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民防空國有資產,指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及所屬單位占有、使用及管理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人民防空部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和管理的人民防空工程、指揮、通信、警報設備設施等兩大部分資產。...
寧波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管理辦法,(2000年6月22日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府令第82號發布,自2000年7月20日起施行)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使用管理,適應平時和戰時報警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中央軍委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江蘇省實施辦法》、《徐州市政府軍分區關於加強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擬定邳州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並...
為了加強人民防空工作,有效地組織人民防空,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四川省實施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自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人民防空工作,有效地...
常州市市區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防空(以下簡稱人防)警報設施處於良好的戰備狀態,保證戰時和平時緊急情況下迅速、準確地向全市人民發放警報信號和人民民眾能辨別信號,有效地組織指揮人民防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9年9月20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3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
人民防空通信所需的無線電頻率,無線電管理部門必須保障。第十七條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除為黨政機關、搶險救災服務外,還可以向社會提供服務,有關部門應當辦理有關手續。第十八條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管理按照《龍南縣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管理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組織和個人。第三條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武裝部領導本縣的人民防空工作。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縣人防辦”)負責本縣人民防空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縣發改、交通、住建、國土、教育...
1999年6月30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03年8月1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決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是(2011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過,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54號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西寧市人民政府令 第43號 《西寧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管理辦法》已經市 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 長 王小青 二○○一年六月七日 具體內容 西寧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
組織開展全市人防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教育。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賦予的具體工作。(十七)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職稱評定管理工作。推進本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十八)完成省、徐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