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縣工信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九江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0號)和《中共彭澤縣委辦公室、彭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彭澤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彭辦發〔2019〕1號)精神,縣工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並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Pengze County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彭澤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目標、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工業產業政策的監督執行。
(四)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推進行業技術基礎、智慧財產權、質量品牌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主管全縣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工作,保證鹽行業發展穩定;負責農藥生產的監督管理,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項;協調菸草專營管理工作;負責國防和軍工行業管理及軍民融合產業推進,承擔民爆器材、船舶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組織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推進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製造業創新中心、工業強基、高端裝備製造業等工程建設,指導推進科技創新、科技服務,提升工業設計等服務型製造業發展;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以及方向;指導推動企業採用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升級改造,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審核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七)承擔全縣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工業領域規定許可權內投資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工作。
(八)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等國家、省、市促進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協調,擬訂全縣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省、市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
(九)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意見建議;協調推進信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平台;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
(十)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措施,協調最佳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不含縣國資局所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信息消費發展。
(十二)按照規定許可權,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發展;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負責全縣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業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全縣通信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推動信息技術套用;指導協調通信行業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職責;負責協調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提出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和考核。
(十五)負責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七)承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將縣中小企業服務局的指導、管理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審核、監管等職能劃入縣工信局;將原縣鹽務局承擔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縣工信局。

職責分工

安全生產監管方面: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產業、應急產業發展。
人才工作方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和表彰工作;配合做好工業企業高端人才的引進工作;牽頭組織產業研究院的培育和認定工作;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市創業類和企業經營管理類人才項目。
生態環境工作方面:負責督促指導工業節能降耗工作;承擔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的培育工作;按照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工信部門要求參與配合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股。
局黨組。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領導職數2名。
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歐陽愛華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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