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澧縣縣委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澧通字〔2010〕20號)和《中共澧縣縣委辦公室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澧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澧辦通字〔2010〕47號),設立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縣工信局),正科級,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發文字號:澧辦通字〔2010〕47號
  • 簡稱:縣工信局
  • 內設機構:6個
  • 政府工作部門: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正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工業發展局的職責、原縣政府信息化辦承擔的信息產業和推進信息化工作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適當調整相關職責。
(二)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強全縣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並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維護企業穩定工作;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行業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縣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相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擬訂促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全縣全民創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全民創業項目評審、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擬訂電力(含水電)、醫藥、食品等行業的規劃和行業規範,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室內裝飾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與協調;擬訂室內裝飾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監管;負責牽頭組織對室內裝飾行業的綜合執法檢查。
(七)參與擬訂並實施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工業、通信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通信業環境保護。
(八)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管道運輸以及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負責鐵路專用線的管理工作;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九)指導全縣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十)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根據國家、省、市、縣統一規劃,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信息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
(十一)擬訂全縣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資源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推動全縣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擬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股)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資產管理、安全保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對工業、信息化領域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法制宣傳教育、依法生產經營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與省、市各行業管理辦公室的聯繫。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黨務、群團工作;負責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企業職工來信來訪工作。
(三)經濟運行股
負責擬訂工業經濟年度發展目標;負責全縣工業經濟日常運行調節;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階段性發展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考核工作;負責擬訂產業發展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意見、工業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工業投資項目;負責審批許可權內的工業投資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的核准和備案;負責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認定的初審與申報;負責對財政性資金支持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並組織竣工驗收;參與審批擬上市工業企業的資金投向;負責擬訂並督促落實推進產業建設和工業項目建設的地方性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本縣工業發展獎勵的考核;負責全縣推進產業建設工作的調度、協調與考核;負責擬訂鼓勵創業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民創業發展資金;負責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向;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擔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和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企業服務股
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中小企業對外合作交流;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指導全縣工業企業協會和信息化領域的協會工作,負責全縣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負責縣內裝飾行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監管;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和對外交流工作。
(五)節能與安全股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通信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工業、通信業企業的節能目標的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通信業環境保護;指導工業、通信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指導、協調工業、通信業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負責全縣醫藥、食品行業管理;參與一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縣綜合交通運輸的發展規劃;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交通、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協助鐵路部門搞好鐵路道口交通安全協調;負責鐵路專用線的管理、監督與協調工作;負責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物資、外貿貨運的運輸調度和協調工作;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參與申報國家、省、市財政性物流補貼資金審定。
(六)信息化管理股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信息產業與信息化推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信息產業的產業政策和技術發展政策;指導城鎮及社區、農業和農村等領域的信息化套用;協調網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指導、協調、監督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信息產業(包括電子通信業、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信息產業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全縣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指導協調全縣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協調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產業園、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軟體服務外包、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負責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負責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及市場管理;負責與湖南電子信息套用教育中心常德分中心的有關考務、培訓銜接工作;負責本局機關網站建設與維護;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科技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工信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職務1名,工會主席1名;其他工作人員12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五、其他事項
(一)縣工信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與縣直有關部門的職責關係。
1.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巨觀經濟的運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經濟調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責。
2.工業行業和通信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編制,工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新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它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
3.按規定許可權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的項目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由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需要縣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申報;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需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4.煉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業管理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5.關於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劃分問題。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新型工業化有關的生產力布局與規劃、重大項目的審批、核准、上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推進縣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關於推進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的職責劃分。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縣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由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的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審核、申報和安排;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安排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申報和安排。涉及工業、通信業的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聯合申報。
(四)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縣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縣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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