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交通運輸局

澧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澧縣縣委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澧通字〔2010〕20號)和《中共澧縣縣委辦公室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澧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澧辦通字〔2010〕47號),設立澧縣交通運輸局(簡稱縣交通運輸局),正科級,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澧縣交通運輸局
  • 地點:澧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交通運輸局。(二)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路客貨附加費等五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檢查和監督;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有關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船舶與港口設施安保、水運工程安全生產、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參與事故調查工作,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橋樑、渡口的行業管理。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辦法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路網運行檢測和協調,指導交通戰備工作。
(八)制定地方性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規劃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檢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秘、信息、綜合調研、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史志編修、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對外宣傳、投訴受理、信息化建設、城管創建、門衛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歸口管理交通血防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全局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勞動工資、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群團、宣傳、教育、統戰工作;協調和管理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獎懲、黨務、群團、宣傳、教育、統戰工作;協調和指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智力引進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歸口管理再就業援助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人口與計畫生育、工會有關工作;協調和管理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人口與計畫生育、工會有關工作。
(三)財務統計股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投、融資及債務處理;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預算、調度、管理與撥付;負責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的審查報批;負責港口交通規費監管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局屬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公路水毀補助經費的核定報批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控購報批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四)法制股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五)計畫基建股(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公路大中修、農村公路建設與改造、港口、碼頭、站場建設和交通基礎設施維修、養護等年度計畫的編制、申報、下達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和參與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預可、工可的審查和報批;負責交通戰備工作;負責有關交通扶貧、招商引資工作。
(六)安全科技股
負責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已運營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生產政策,負責依法組織、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管理、協調、檢查、考核;參與交通行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設定或者撤銷渡口的審批事項,管理和指導交通行業科技創新、學術交流和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信訪、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內部安全保衛、消防、“610”工作和維穩工作。
(七)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行政效能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違紀案件;組織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局屬事業單位最佳化經濟環境、治理公路、水路“三亂”、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協助內部審計和內部經濟監督工作;參與局對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執法行為。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編制計入縣紀委),工會主席1名,總工程師1名;其他工作人員7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一)管理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所、縣道路運輸管理處、縣縣鄉公路管理處、縣港航管理處。
(二)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負責物流站場的監管;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物流發展工作;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運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縣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及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
由縣水利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縣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