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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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屬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歷任領導,

主要職責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十)負責擬定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促進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深度融合,推進產業協作配套工程建設。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依法負責軟體、積體電路設計行業等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二)按有關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信訪、計生、雙擁、安全保衛等工作。起草機關重要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按規定負責編制局機關預決算草案,監督、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法規和行政審批科
參與起草我市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方面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推進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指導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牽頭開展局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工信系統法制工作,統籌推進、監督檢查局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工作制度,牽頭負責機關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牽頭負責工信系統所屬單位防汛抗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工業總量平衡。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組織協調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生產物資的保障和應急調度。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和調運。
(四)科技與投資科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市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發展規劃、重點產業發展導向的產業政策措施。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指導推進工業基礎能力提升。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產業龍頭企業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有關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產業技術提升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指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行業質量品牌提升和智慧財產權、技術中心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五)產業協調科(市民營企業對接辦公室)
研究擬訂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承擔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負責擬定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相關企業兼併重組工作。牽頭指導、協調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建設。指導推進我市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與台、港、澳產業合作與交流。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市內區域協同發展,承擔組織、指導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的具體事務。聯繫市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
(六)中小企業科(市減輕企業負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調推進中小企業開展與大企業協作配套,指導促進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指導和服務小微企業規範升級,引導推進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長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機制,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推動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協調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七)能源與資源綜合利用科(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
負責全市電力、煤炭等行業管理。負責監測電力、煤炭發展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電力、煤炭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煤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電力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市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負責指導電力市場運行相關規則。加強電力交易機構市場行為管理,完善市場服務功能。承擔全市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市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綠色製造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節能、循環經濟、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綠色製造和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組織開展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審核。指導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承擔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裝備與電子工業科
承擔裝備工業、民爆器材和電子信息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定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指導協調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參與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有關工作。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九)原材料工業科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套用管理和散裝水泥的推廣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稀土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十)石化工業科
承擔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氣、化工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負責承辦本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務,按規定負責管理有關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儲存、使用等。負責天然氣供需銜接、調度及依法分工負責陸上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設施保護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十一)消費品工業科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鹽業、傳統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承擔國家醫藥工業統計相關工作。參與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十二)軟體業與信息化推進科
承擔軟體、積體電路設計和信息服務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套用、產業化。指導軟體產品有關測評工作。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上報工作。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十三)生產服務業科
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發展服務型製造,推動工業企業模式創新。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文化、工業旅遊、工業設計發展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會展活動。組織開展產融合作。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建設。指導本局工業、信息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等行業協會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工程和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
(十五)機關黨委及其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支部、離退休黨支部及群團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社會組織黨的建設。
(十六)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直屬單位

一、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服務中心
(1)承擔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發展建設的服務保障工作;(2)承擔信息化的宣傳普及、技術交流合作和諮詢服務等工作;(3)承擔推動全市工業電子商務體系建設包括工業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聚集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跟蹤、項目引進、運行等的服務保障工作。
二、泉州市節能中心
受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根據節能(能源)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開展節能監測工作;開展對用能單位的用能設備進行監測、測試,並提出合理化改造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有關合理用能專題論證情況進行審核,其設計和在建設中(後)對節能法律、政策和節能設計規範、合理用能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核查;組織編制全市供、用能單位的節能監測、能源審計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對大型用能設備新增、更新或改造擴大容量時,通過節能審查批准的情況進行標準核實,對供應能源的質量狀況進行監測;開展對生產、經營耗能產品的單位執行能量限值標準和有關能效標識、標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測;承辦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節能監測任務。
三、泉州市經信綜合執法支隊
(1)受委託承擔煤炭生產經營管理、電力經營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農藥生產管理、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2)參與煤礦應急救援和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3)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危害轄區內石油天燃氣長輸管理安全的違法行為;(4)配合做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核准後續監管工作。
四、泉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加掛“泉州市民營企業服務中心”牌子)
引導和協調社會相關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落實開展“送管理進企業”活動,引導企業進行組織結構、生產經營模式創新,推進企業成長培訓和企業管理諮詢診斷工作;為中小企業技術培訓創新、融資擔保、市場開拓、信息發布與查詢提供公共服務;承擔企事業工程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為我市民營企業二次創業提供服務。
五、泉州市建材和散裝水泥中心
(1)受委託承擔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套用及散裝水泥的具體監管工作;(2)參與建材、新材和散裝水泥等行業的技術考核和項目考評認定工作;(3)承擔新型牆體材料及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結算管理以及專項資金補助申請的具體事務性工作;(4)跟蹤了解建材、新材和散裝水泥行業發展態勢,參與制訂相關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現任領導

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黃育奇
副局長:林格雷、李丹蓉、蘇凱樂

歷任領導

局長:曾鐘遠
副局長:吳金埔
副局長:王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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