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學技術發展及引進國外智力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全區科技創新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訂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和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管理區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科技、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對台港澳及“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開發區建設。擬訂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協調全區電力市場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電力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依法負責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配合開展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協助做好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並配合指導和監督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
(五)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材料工業、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執行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
(七)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推進現代物流、工業設計、典當、融資租賃及小額貸款機構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十)負責指導全區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等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等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規劃、政策,指導全區科普工作。
(十三)擬訂促進全區基礎科學研究發展規劃、計畫、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區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協調指導全區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四)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相關工作。對接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改革試點工作。
(十五)擬訂全區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計畫、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區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區科技特派員工作。
(十六)擬訂全區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指導全區可持續發展建設及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
(十七)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及技術轉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全區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八)負責全區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科技報告及科技統計。
(十九)開展對外及對台港澳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政府間及與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項目。負責全區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二十)負責引進國(境)外專家、智力工作。擬訂全區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二)負責省級科學技術獎、政府友誼獎的推薦工作。承擔龍文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三)負責檢查、監督國家和省發布的有關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協助區政府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龍文區地震應急預案》,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轄區內防震減災相關事務性、輔助性工作。
(二十四)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林加德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工信局全面工作。
林志斌 黨組副書記、防震減災中心主任:分管黨組織日常事務、全面從嚴治黨事務和綜治平安工作,分管防震減災中心工作。
鄧義青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綜合管理股和經濟運行股部分工作,包括安全生產、節能、石化、類金融、信訪、留守處、電子通訊信息和軟體與信息化等工作。
葉孫閱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行政事務、人事、績效管理、黨建、計生、精神文明、工會等工作,協助黨組副書記抓好全面從嚴治黨和綜治工作。
莊志成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科技局局長:分管市科技局布置的所有事務的工作。
黃振宇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和經濟運行股部分工作,包括局網站管理、政務公開、政策法規、財政事務、審核審批、規範性檔案清理、經濟運行協調調度、中小企業、生產服務、企聯等工作。
陳麗芹 防震減災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做好防震減災中心事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審核審批股)。負責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效能、安全保衛、信訪、平安建設、人大和政協提案等工作。起草機關重要檔案和領導講話。負責資料綜合和信息匯總。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按規定負責編制機關預決算草案,監督、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內部審計,以及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中的財務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組織和指導經濟、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承擔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推薦等有關工作。對工業和有關信息化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牽頭協調惠企政策執行落實情況。負責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並協調實施我區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協調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科技、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科研機構績效評價相關工作。研究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管理科技創新戰略研究工作。承擔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擬訂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的規劃和政策,指導推動科普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指導機關規範性檔案清理,牽頭開展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工信、科技系統法制工作,統籌推進、監督檢查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工作制度,負責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監督管理委託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境)審核報批工作及國(境)外團組、人員來訪的接待。
(二)科學技術股。負責擬訂全區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組織推薦申報和協調管理國家、省級、市級、區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項目並監督實施。推進高新技術及工業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和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申報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雙創”相關工作。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區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區科技特派員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及農業農村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高技術研究計畫。協調、指導全區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協調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按規定負責項目經費預算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科技計畫項目和經費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創新調查。負責建立區級科技監督評價和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體系。負責對科技計畫項目和經費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承擔財政科技投入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全區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配合制定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牽頭指導實驗室、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等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與管理。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國家、省、市基礎研究發展計畫、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協調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負責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及科技成果推廣、登記工作,指導和推動科技成果評價機構、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組織協調重大科技項目成果推介和重大技術交易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技術市場。推進與台港澳科技合作與交流有關事宜。鼓勵企業申報福建省科學技術獎。負責起草全區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政策措施和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區引進海外智力項目和專項經費,負責全區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基地(引進國外智力示範單位)管理。綜合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費(公派)出國留學進修審核,負責海外專家管理服務及相關行政許可工作。管理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國(境)外中介組織。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配合開展全區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相關工作,推動全區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國家“萬人計畫”及省委、市委、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委託開展的科技人才計畫評選推薦工作。牽頭落實龍文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推進軍民融合發展。
(三)經濟運行股(綜合管理股)。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區工業總量平衡。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負責監測和研究分析投資狀況。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有關問題。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發展。指導推進工業基礎能力提升。按規定組織申報國家進口設備稅收優惠政策。依法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促進產學研融合、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指導推進全區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行業質量品牌提升。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研究戰略性新興產業,承擔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研究民營企業經濟工作。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指導、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區域協同發展,承擔組織、指導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的具體事務。組織擬訂新型工業化、高質量發展戰略。指導相關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鹽業、傳統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國家醫藥工業統計相關工作。研究提出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鹽業、傳統工藝美術等行業分析。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機制,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推動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經濟運行、產業技術提升和企業技術創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企業發展、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等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發展服務型製造,推動工業企業模式創新。貫徹執行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文化、工業旅遊、工業設計發展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會展業務。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分析電子信息製造業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建設。承擔軟體、積體電路設計和信息服務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套用、產業化。指導軟體產品有關評測工作。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上報工作。研究提出軟體、積體電路設計和信息服務業行業分析。承擔裝備工業、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負責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裝備製造業和民爆器材行業分析。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稀土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鋼鐵、有色、黃金、稀土、建材等行業分析。貫徹執行有關行業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執行有關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協助配合做好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氣、化工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承辦我區《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務,按規定負責管理有關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儲存、使用等。負責天然氣供需銜接、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研究提出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氣、化工行業分析。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綠色製造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節能、循環經濟、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綠色製造和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組織開展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審核。指導資源綜合利用工作。配合做好全區電力、煤炭等行業管理工作,配合監測電力、煤炭發展情況。配合做好銜接電力、煤炭的生產和供需平衡,配合協調解決電力、煤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配合做好全區電力市場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電力價格調整建議。配合做好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工作。貫徹執行電力市場運行相關規則。加強電力交易機構市場行為管理,完善市場服務功能。協助做好全區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全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工作。協助做好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並配合指導和監督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協助做好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協助做好煤、電、油、氣、運及其他重要物資的保障和應急調度。指導、協調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推進產業集群發展。協調全區工業園區建設。組織開展產融合作。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