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彌勒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彌勒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是彌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彌勒市行政審批局、彌勒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勒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 局長:王小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級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市級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級公共資源進場交易項目招投標的綜合監管工作。
  (四)負責受理市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質疑、投訴和舉報,按職責轉送各行業主管部門處理。
  (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擬訂市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制度和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六)承擔彌勒市“12345”政務熱線管理工作。
  (七)承擔彌勒市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八)指導鄉鎮政務服務管理業務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辦文辦會、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機要保密、統計、人事、財務、檔案、信訪、綜治維穩、工青婦、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對外聯繫、宣傳等工作;負責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二)政務服務科
負責市級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實體政務大廳和網路服務平台的運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務服務平台運行、維護和管理;負責起草、實施市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和運行規則,實施對市級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和績效考核;指導鄉鎮政務服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中介超市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中介服務機構的清理規範和管理工作;負責彌勒市“12345”政務熱線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建立市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制度,指導督促各部門委託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擬訂規範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審批事項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行政審批事項標準化建設;負責市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評估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評估專家進行監督、考核;監督、指導審批事項無償代辦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涉及多部門的行政審批委託辦理事項,推行代辦制;負責雲南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市級政務服務中心日常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受理質疑、投訴和舉報,按規定進行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擬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制度、公共資源交易目錄以及有關配套檔案;承擔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雲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紅河州子庫彌勒庫;負責組織招標投標及集中代理業務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等方面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交易活動的代理機構進行監督;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規則和制度的執行監督,協調行政監督部門駐場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執行交易規則和按照交易目錄執行“應進必進”的情況;對交易目錄內、行政主管部門未明確監督職責的項目,制訂統一的交易規則並進行綜合監督;受理和核實違反行政審批制度的投訴舉報;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市級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法治建設工作。
三、市行政審批局局長、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局長由領導班子成員兼任。
四、彌勒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3個:
(一)彌勒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承擔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的有形市場職責,負責工程建設、政府採購、國有土地出讓、國有資產處置、礦業權出讓等市級公共資源進場交易的綜合服務工作。
(二)彌勒市投資項目審批服務中心
承擔投資項目審批中心管理職能,貫徹執行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服務規範和管理辦法;負責雲南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的日常運行維護;負責對投資審批服務中心進駐部門的日常管理、業務培訓和保障服務;協同市發改局全面推進並聯審批。
(三)彌勒市政府採購和出讓中心
負責接受採購人委託,組織實施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的市級政府採購項目採購;組織實施交易項目採購契約的簽訂並督促契約履行;接受出讓單位委託,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工作;接受國有資產處置人委託,組織實施市級國有資產的拍賣、租賃等處置工作;接受委託集中代理相關公共資源出讓業務。

現任領導

彌勒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王小華

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彌勒市蓮花北路政務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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