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解釋
基本介紹
彈藥一般由
戰鬥部、投射部和穩定部等部分組成。通常按投射方式分為:射擊式彈藥、自推式彈藥、投擲式彈藥和布設式彈藥等。用身管武器發射的槍彈、炮彈,稱為射擊式彈藥。常以身管發射武器的口徑標示其大小。它具有初速大、射擊精度高、經濟性好等特點,是套用最廣泛的彈藥,主要用於壓制敵人火力,殺傷有生目標,摧毀工事、坦克和其他技術裝備。本身帶有推進系統的飛彈、火箭彈、魚雷等,稱為自推式彈藥。近程飛彈多用於對付坦克等戰術目標。中、
遠程飛彈常裝
核彈頭,主要用於打擊戰略目標。
火箭彈適於作為壓制兵器對付面目標。輕型火箭彈適於步兵
反坦克作戰。魚雷用於對付各種
艦艇以及一些其他的水上目標。
航空炸彈、手榴彈等稱為投擲式彈藥。通常沒有投射部,可直接從飛機上投放,或用人力投擲。航空炸彈主要用於轟炸重點目標或對付集群目標。手榴彈用於對付有生目標或輕型裝甲目標。地雷、水雷等稱為布設式彈藥。可用空投、炮射、火箭或人工等方式布設,用以毀傷敵人的步兵、坦克或艦艇。
核彈、
化學彈和
生物彈是特殊類型的彈藥,具有大面積的殺傷破壞能力和污染環境的能力。核彈以梯恩梯當量(噸)標示量級。
構成套用
彈藥一般指有殼體,裝有火藥、炸藥或其他裝填物,能對目標起毀傷作用或完成其他任務的軍械物品。它包括槍彈、炮彈、手榴彈、
槍榴彈、
航空炸彈、
火箭彈、飛彈、魚雷、
深水炸彈、水雷、 地雷、 爆破器等。用於非軍事目的的
禮炮彈、警用彈以及採掘、狩獵、
射擊運動的用彈,也屬於彈藥的範疇。彈藥是武器系統中的核心部分,是藉助武器(或其他運載工具)發射或投放至目標區域,完成既定戰鬥任務的最終手段。
結構原理
綜述
彈藥結構應滿足發射性能 、運動性能、
終點效應、 安全性和可靠性等諸方面的綜合要求。通常由
戰鬥部、投射部和穩定部等部分組成。
戰鬥部
是彈藥毀傷目標或完成既定
終點效應的部分。某些彈藥僅由
戰鬥部單獨構成。典型的戰鬥部由殼體(彈體)、裝填物和
引信組成。殼體容納裝填物並連線引信,在某些情況下,又是形成破片的基體。裝填物是毀傷目標的能源物質或戰劑。常用的裝填物有炸藥、煙火藥、預製或控制形成的殺傷穿甲等元件;還有
生物戰劑、
化學戰劑、核裝藥及其他物品。通過裝填物(劑)的自身反應或其特性,產生相應的機械、熱、聲、光、化學、生物、電磁、核等效應來毀傷目標或達到其他戰術目的。引信是為了使戰鬥部產生最佳終點效應而適時引爆、引燃或及時拋撒其他裝填物(劑)的控制裝置。常用的引信有
觸發引信、 近炸引信、
時間引信等。有的彈藥配用多種引信或多種功能的引信系統。戰鬥部中全部
爆炸品,從引信中的
雷管(
火帽)直至彈體中的炸藥裝藥,按感度遞減而輸出能量遞增的順序配置,組成爆炸序列,保證彈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根據對目標作用和戰術技術要求的不同,不同類型戰鬥部的結構和作用機理呈現不同特點。
①爆破戰鬥部。具有相對較薄的殼體, 內裝大量高能量的炸藥。它主要利用爆炸的直接作用或爆炸衝擊波毀傷各類地面、水中和空中目標。
②殺傷戰鬥部。具有適中厚度整體的或刻有槽紋的金屬殼體,內裝炸藥及其他金屬殺傷元件,通過爆炸後形成高速破片場的作用,殺傷有生力量,毀傷車輛、 飛機或其他輕型技術裝備。
③動能
穿甲戰鬥部。具有實心的或裝少量炸藥的高強度高斷面比重的彈體,以其動能擊穿各類裝甲目標。
⑥子母戰鬥部。母彈體內裝有拋射系統和子彈等,到達目標區後,拋出子彈,毀傷較大面積上的目標。
投射部
是提供投射動力的裝置,使
戰鬥部具有一定速度射向預定目標。射擊式彈藥的投射部由
發射藥、藥筒或藥包、輔助元件等組成,並由
底火、
點火藥、基本發射藥組成傳火序列,保證發火的瞬時性、
均一性和可靠性;彈藥發射後,投射部的殘留部分從武器中退出,不隨彈丸飛行。
火箭彈、魚雷、飛彈等自推式彈藥的投射部,由裝有推進劑的發動機形成獨立的推進系統,發射後伴隨戰鬥部飛行。某些彈藥,如地雷、水雷、
航空炸彈、手榴彈等,一般沒有投射部。
穩定部
是保證戰鬥部穩定飛行,以正確姿態接觸目標的部分。典型的穩定部結構,有賦予戰鬥部高速旋轉的導帶或渦輪裝置;有使戰鬥部空氣阻力中心移於
質心之後的尾翼裝置 , 以及兩種裝置的組合形式。
制導部分
某些彈藥還有
制導部分,用以導引或控制其進入目標區,或
自動跟蹤運動目標,直至最終擊中目標。
分類介紹
分類綜述
按用途可分為主用彈藥、特種彈藥、輔助彈藥。主用彈藥用來毀傷各類目標,包括
殺傷彈、
爆破彈、
穿甲彈、
破甲彈、燃燒彈等;特種彈藥用於完成某些特定作戰任務,如
照明彈、
發煙彈、
信號彈、
宣傳彈、
干擾彈等;輔助彈藥包括訓練彈、教練彈、試驗彈,是部隊完成演習、訓練、試驗等非戰鬥使用的彈藥。按裝填物(劑)的類別可分為常規彈藥、核彈藥、
化學彈藥、生物彈藥等。按
投射方式可分為射擊式彈藥、自推式彈藥、投擲式彈藥、布設式彈藥。按配屬可分為炮兵彈藥、海軍彈藥、空軍彈藥、
輕武器彈藥和地雷、爆破器材等。
射擊式彈藥
各種槍炮身管武器以火藥燃氣壓力從膛管內發射的彈藥,包括炮彈、槍彈。
榴彈發射器配用的彈藥也屬於射擊式彈藥。炮彈、槍彈具有初速大,射擊精度高,經濟性好等特點,是戰場上套用最廣泛的彈藥,適用於各軍兵種。
炮彈是供火炮發射的彈藥(見圖)。主要用於壓制敵人火力,殺傷有生力量,摧毀工事,毀傷坦克、 飛機、艦艇和其他技術裝備。一般炮彈由彈丸和發射裝藥構成。定裝式炮彈的彈丸與發射裝藥結合為一整體,射擊時一次裝入炮膛。由於裝填動作少,發射速度快,特別適用於攻擊快速活動目標的穿甲、破甲及對空彈藥中。分裝式炮彈的彈丸與發射裝藥分開,發射時先裝彈丸再裝發射裝藥,發射裝藥數量可根據需要靈活調整,適於地面大中口徑
火炮上的爆破、殺傷彈藥。
迫擊炮彈的發射藥包直接捆裝在穩定裝置上,沒有藥筒,便於前裝和調整裝藥量。
大多數線膛火炮彈丸多採用旋轉穩定方式,以適應
超音速飛行條件。
破甲彈為排除旋轉對射流帶來的不利影響,多採用尾翼穩定方式;滑膛炮彈及迫擊炮彈多採用尾翼穩定。
炮彈具有類型齊全的各種
戰鬥部。
穿甲彈從一般適口徑結構形式,發展至次口徑脫殼結構形式,大大提高了穿甲能力。破甲彈廣泛地採用了雙錐藥型罩精密裝藥、串聯戰鬥部、火箭增程等技術,進一步提高了破甲深度、直射距離和反裝甲的能力。殺傷
爆破彈發展了底部排氣等各種低阻力外形結構,大幅度提高了射程。中、
大口徑火炮裝備了子母彈,大大增加對各種面目標的
毀傷機率。20世紀70年代末研製成功末段
制導及末段敏感炮彈,實現了曲射火炮遠距離射擊命中坦克的構想。
槍彈是從槍膛內發射的彈藥。主要對付人員及薄裝甲目標,結構與定裝式炮彈類似。普通槍彈彈頭多是實心的。穿甲燃燒彈彈頭除有穿甲鋼心外,還裝填少量燃燒劑,藉助高速撞擊壓縮而引燃。20世紀60年代開始發展
無殼彈,它的
發射藥壓成藥柱形狀,再與
底火、彈頭粘成一個整體。由於去掉了金屬彈殼,彈長變短,可提高射速和點射精度,並減輕了彈藥重量,提高了單兵攜彈量,射擊後無需退殼,有利於武器性能的提高。
自推式彈藥
本身帶有推進系統的彈藥,包括
火箭彈、飛彈、魚雷等。這類彈藥靠自身發動機推進,以一定初始射角從發射裝置射出後,不斷加速至一定速度後才進入慣性自由飛行階段。由於發射時過載低、發射裝置對彈藥的限制因素少,使自推式彈藥具有各種結構形式,易於實現
制導,具有廣泛的戰略戰術用途。
火箭彈是指非制導的火箭彈藥。利用
火箭發動機從噴管中噴出的高速燃氣流產生推力。發射裝置輕便,可多發聯射,火力猛,突襲性強,但射擊精度較低,適用於壓制兵器對付地面目標。輕型火箭彈可用攜帶型發射筒發射,射程近,機動靈活,易於隱蔽,特別適於步兵
反坦克作戰。
飛彈是依靠自身動力裝置推進,由
制導系統導引、控制其飛行路線並導向目標的武器。制導系統不斷地修正彈道與控制飛行姿態,導引射彈穩定、準確地飛向目標區。小型
戰術飛彈通常採用破甲、殺傷或爆破
戰鬥部,多用來攻擊坦克、飛機、艦艇等快速機動目標。裝核彈頭的大型中
遠程飛彈,主要打擊固定的戰略目標,起威懾作用。
魚雷是能在水中自航、自控和自導以爆炸毀傷目標的
水中武器。以較低的速度從發射管射入水中,用熱動力或電力驅動魚雷尾部的
螺旋槳或通過
噴氣發動機的作用在水中航行。戰鬥部裝填大量高能量炸藥,主要用於襲擊水面艦艇、
潛艇和其他水中目標。
投擲式彈藥
航空炸彈是從飛機和其他航空器上投放的彈藥。
主要用於空襲,轟炸機場、橋樑、交通樞紐、武器庫及其他重點目標,或對付集群地面目標。常以全彈的名義質量(千克或磅)標示大小,又稱圓徑,圓徑變化範圍寬廣(從小於1千克至上萬千克)。航空炸彈彈體上安有供飛機內外懸掛的
吊耳。尾翼起飛行穩定作用。某些炸彈的頭部還裝有固定的或可卸的彈道環,以消除跨音速飛行易發生的
失穩現象。外掛式炸彈具有流線型低阻空氣動力外形,便於減小載機阻力。超低空水平投放的炸彈,在炸彈尾部還加裝有金屬或織物製成的傘狀裝置,投彈後適時張開,起增阻減速,增大落角和防止跳彈的作用;同時使載機能充分飛離炸點,確保全全。
航空炸彈具有類型齊全的各類
戰鬥部,其中爆破、燃燒、殺傷戰鬥部套用最為廣泛。
深水炸彈是從水面艦艇或飛機發(投)射,在水中一定深度爆炸,攻擊潛艇的彈藥。也可攻擊其他水中目標。
手榴彈是用手投擲的彈藥。殺傷手榴彈的金屬殼體常刻有槽紋,內裝炸藥,配用3~5秒定時
延期引信,投擲距離可達30~50米,彈體破片能殺傷5~15米範圍內的有生力量和毀傷輕型技術裝備。手榴彈還有發煙、照明、燃燒、反坦克等類型。
槍榴彈是藉助槍射擊普通子彈或
空包彈從槍口部投擲出的超口徑彈藥。由超口徑戰鬥部及外安尾翼片內裝彈頭吸收器的尾管構成。發射時,將尾管套於槍口部特製的發射器上,利用射擊空包彈的膛口壓力或
實彈產生的膛口壓力及
子彈頭的動能實現對槍榴彈的發射。槍榴彈
戰鬥部直徑35~75毫米,質量一般在0.15~1千克,射程可達200~400米,採用火箭增程可達700米。具有破甲、殺傷、燃燒、照明、發煙等多種戰鬥部,是一種用途廣泛的近戰、巷戰單兵彈藥。
布設式彈藥
地雷、水雷及一些干擾、偵察、監視彈等。用空投、炮射、火箭撒布或人工布(埋)設於要道、港口、海域等預定地區。待目標通過時,引信感覺目標信息或經遙控起爆,阻礙並毀傷步兵、坦克和水面、水下艦艇等。具有干擾、偵察、監視等作用的布設式彈藥,可適時完成一些特定的任務。有的在布設之後,可待機發射子彈藥,對付預期目標。
地雷是撒布或淺埋於地表待機作用的彈藥。防坦克地雷內裝集團或條型裝藥,能炸壞坦克履帶及負重輪;內裝聚能裝藥的防坦克地雷,能擊穿坦克底甲、側甲或頂甲,還可殺傷乘員及炸毀履帶。防步兵地雷還可裝簡易反跳裝置,跳出地面 0.5~2米高度後空炸,增大殺傷效果。
水雷是布設於水中待機作用的彈藥。有自由漂浮於水面的漂雷、沉底水雷以及藉助雷索懸浮在一定深度的
錨雷。其上安裝
觸發引信或
近炸引信。近炸引信感受艦艇通過時一定強度的磁場、音響及水壓場等而作用;某些水雷中還裝有定次器和
延時器,達到預期的目標通過次數或通過時間才爆發,起到迷惑敵人,干擾掃雷的作用。
生物化學等
不僅具有大面積殺傷破壞能力,同時污染環境,屬於大規模殺傷破壞性武器。
生物彈藥是裝有
生物戰劑的彈藥。生物戰劑為傳染性致病微生物或其提取物,包括病毒、細菌、
立克次氏體、真菌、原蟲等。能在人員、動植物機體內繁殖,並引起大規模感染致病或死亡。它可製成液態或乾粉製劑,裝填在炮彈、炸彈、
火箭彈的
戰鬥部中。通過爆炸或機械方式拋撒於空中或地面上,形成生物氣溶膠,污染目標或通過傳染媒介物(如昆蟲)感染目標。
化學彈藥是裝有
化學戰劑的彈藥。化學戰劑為各種毒性的化學物質,可裝填在炮彈、地雷、
航空炸彈和火箭彈的戰鬥部中,通過爆炸將其撒布於空中、地面,使人員中毒,器材、糧食、水源、土地等受到污染。
核彈藥是指核子彈利用
核裂變鏈式反應,氫彈利用
熱核聚變反應 , 放出核內能量產生爆炸作用的彈藥。威力極高,用梯恩梯(
TNT)當量標示大小。氫彈威力可高達數千萬噸梯恩梯(TNT)當量。爆炸後產生
衝擊波、地震波、光輻射、貫穿輻射、放射性沾染、電磁脈衝等,對大範圍內的建築、人員、裝備、器材等多種目標具有直接和間接的毀傷作用。核裝藥主要裝填在
航空炸彈及飛彈
戰鬥部中,用於對付戰略目標。核子彈已日益小型化,20世紀70年代後,美軍已製成了
核炮彈、
核地雷裝備部隊。
中子彈是熱核彈藥的特殊類型,爆炸後的衝擊波及
光輻射效應較小,但產生大劑量貫穿輻射極強的高速中子流。可在目標(坦克、掩蔽部等)不發生機械損毀的情況下,殺傷其內部人員。
發展簡史
古代用於防身或進攻的投石、彈子、箭等可算是射彈的最早形式。它們利用人力、畜力、機械動力投射,利用本身的動能擊傷目標。中國至遲於公元808年發明了
黑火藥,10世紀用於軍事,作為武器中的傳火藥、
發射藥及燃燒、爆炸裝藥,在武器發展史上起了劃時代的作用。黑火藥最初以藥包形式置於箭頭射出,或從
拋石機拋出。13世紀中國創造了可發射“子窠”的竹管“
突火槍”,子窠是最原始的子彈。隨後有了銅和鑄鐵的管式
火器,用黑火藥作為發射藥。13世紀火藥及火器技術經阿拉伯傳至歐洲。13世紀後半葉歐洲套用了火藥和火器。早期火器是滑膛的,發射的彈丸主要是石塊、木頭、箭,以後普遍採用了石質或鑄鐵實心球形彈,從膛口裝填,依靠發射時獲得的動能毀傷目標。16世紀初出現了口袋式鉛丸和鐵丸的群子彈,對人員、馬匹的殺傷能力大大提高。16世紀中葉出現了一種爆炸彈,由內裝
黑火藥的空心鑄鐵球和一個帶黑火藥的竹管或木管信管構成,先點燃彈上信管,再點燃;膛內火藥。17世紀出現了鐵殼群子彈。17世紀中葉發現和製得
雷汞。19世紀後膛與線膛武器的進展,擊發
火帽及擊發點火方式、旋轉式彈丸結構、金屬殼定裝式槍彈結構、雷汞
雷管起爆方式、
無煙火藥的發明和套用、
苦味酸、梯恩梯炸藥的發明和套用等,是這一時期彈藥最重要的發展,這些成就全面提高了武器系統的射程、射擊精度、威力和發射速度,使彈藥進一步完善。與此同時,隨著目標的不斷發展,彈藥類型增多。射擊武器彈藥除爆炸彈、榴霰彈、燃燒彈外,還出現了對付艦艇裝甲的
穿甲彈。在海戰中已普遍使用了水雷,19世紀後半葉出現了魚雷。
20世紀初,TNT已作為一種
軍用炸藥廣泛裝填於各類彈藥中。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隨著飛機的作戰使用和坦克的出現,相應發展了各種航空彈藥和反坦克彈藥。
化學彈藥也用於戰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和戰後, 迅速發展了基於
聚能效應的
破甲彈。火箭技術、核裝藥、
制導技術的套用及其結合,是現代彈藥技術中最重大的發展,它使彈藥的發展水平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發展展望
未來彈藥的發展方向主要是採用高破片率鋼材製作彈體,或裝填重金屬、可燃金屬的預製、半預製破片,提高
戰鬥部的殺傷威力;發展智慧型引信,實現最佳引信與戰鬥部配合,提高戰鬥部對目標的作用效率;研製複合作用戰鬥部,增加單發彈藥的多用途功能;發展集束式、子母式和多彈頭戰鬥部,提高彈藥打擊集群目標和多個目標的能力;在航空彈藥和炮彈上加裝簡易的末段
制導或末段敏感裝置,提高彈藥對點目標的命中精度;發展各類特種彈藥,執行
軍事偵察、戰場監視(聽)及通信干擾等任務,適應未來全方位作戰需要;採用高能發射藥、改善彈藥外形,或探索簡易增程途徑,增大彈藥射程。此外,在彈藥部件結構上,還應實現
通用化、標準化、
組合化,簡化生產及勤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