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專家建議我國應抓緊推行彈性退休制度。其主要理由有:
根據我國社會經濟、人口方面的諸多特殊性及地區發展不平衡的特點,應推行更加適合我國國情的彈性退休制度。我國現在實行統一的按年齡退休制度,也就是說,博士生和國中畢業生的退休年齡一樣,這種“一刀切”造成很大的人才和資源浪費。這種退休採取一刀切的政策——要求不管什麼行業,統統一樣,這是存在諸多問題的根源所在。
不同類型的人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年齡是不同的,
比如一個簡單的體力勞動者很可能在18歲就進入了勞動力市場,而一個博士畢業生很可能在30歲左右才進入勞動力市場,如果他們都在60歲退休,則體力勞動者的工作年限長達40多年,而博士畢業生的工作年限只有大約30年。從公平或是
社會貢獻率的角度來看,是不合理的。
在知識經濟領域工作的人,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一些;從事
體力勞動的人,退休年齡則可以適當提前。職工如果是在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30年,但年齡不夠60歲,根據自己的身體和工作能力可以適當提前退休;如果自己的健康狀況良好,又有能力,家庭條件也允許的話,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
比如65歲或70歲。這樣規定,就許可了公民與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退休的時間。實行彈性退休制度,從緩解
社保負擔出發,適合老年人心態,適應我國國情,是一項即安撫人心又緩解矛盾的好政策,順應了以人為本的大政方針。
可行性
隨著我國
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正視
退休制度的改革問題刻不容緩,關係到千千萬萬百姓
退休後的
生活質量,並且從上海市的柔性
退休政策的試點成果來看,我國具備試行彈性退休制度的主客觀條件。
(1)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的增長及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據2000年人口普長顯示,中國城鎮居民平均預期壽命為75.2l,為推行彈性退休制度打下堅實的基礎,然而隨著國民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意味著工作年限的縮短,人才對我國的貢獻時間縮短,對我國的發展極為不利,推行彈性的
退休制度可以讓優秀的人才為祖國的發展作出更大的工作,使其效用更大的發揮。
(2)彈性退休制度可有效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壓力。合適的彈性退休制度,可以起到抑制提早退休行為及
延遲退休年齡的結果,由此帶來延付一部分人的
養老金,這不僅有利於增加
養老金的積累,而且有利於減緩由於人口老齡化帶來的
養老金支付壓力,有效緩解退休制度的
財務危機。同時設定一定的獎懲機制,對不符合條件而辦理退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懲罰,鼓勵延長退休,減少“退而不休”的現象。
(3)彈性退休制度與
就業並不矛盾。目前,沒有任何的研究表明,提高
法定退休年齡必然引起
就業壓力的增加,而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是有選擇性地推遲某些崗位職工的退休年齡,年輕人仍舊有更多工作機會,我國目前的
失業問題主要集中在
結構性失業,應重點加強對勞動者的上崗培訓,提高他們的
就業能力。
社會反應
公務員工作三十年可以退,企事業為什麼不行,
廣東工作二十年可退,全國為什麼不行?實行彈性退休對國家對人民只有百利而無一害
每個根據自己情況選擇退休,是國家人性化的體現,
比如有人自願選擇提早退休,少拿點
退休金,退休後可選擇自己喜歡的事業繼續為人民服務,國家也可以在這部分人身上少給退休金,而且做自己喜歡的事業,身體也會更好,不象好些人還沒退休就這病那病的,浪費國家的資源,為了這樣的人反而要去了好多人力財力,不是得不償失嗎?
上海實施
從2010年10月1日起,
上海市將實施柔性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據稱,國外把延長退休年齡作為應對人口老齡化重要措施。
上海公布的有關試行意見提出,延遲年齡男性一般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一般不超過60周歲。
試行意見將企業各類人才均納入柔性延遲申領養老金實施範圍,即參加本市城鎮養老保險的企業中,具有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證書的技能人員和企業需要的其他人員均可實行柔性延遲退休。
上海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延遲申領
養老金有利於發揮各類人才作用。其次,延遲申領
養老金有利於提高個人養老金待遇,一方面能有一份在職時收入,另一方面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使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資金得到增長,有利於提高養老保險待遇及生活水平。
據稱,國外把延長退休年齡作為應對
人口結構老齡化的重要措施。
上海是我國最早進入人口老齡化的城市,探索調整申領養老金時間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適時推出
社會發展的需要
人社部確認,退休年齡的調整是一項複雜的社會
經濟政策,涉及
人口結構、人力資源供求、代際關係、社會保障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以及人均壽命的不斷延長,相應推遲退休年齡,是一種必然趨勢。
適時建議
人社部對退休及領取
基本養老金年齡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在總結國內外一些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立足於中國國情,結合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就業形勢的發展變化科學論證,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政策建議。
美國制度
在美國,
法定退休年齡也稱為正常退休年齡,它的設計是按人口出生時間動態設定的,而且男女退休年齡統一。根據美國
法定退休年齡標準的設計,1924~1937年的14年間出生的人口,統一執行65歲的退休年齡;1938~1942年的5年間出生的人口,則執行每年等距延長2個月的遞增退休年齡。即1938年出生人口的退休年齡為65歲零2個月;1939年的為65歲零4個月,依此類推,直至1943年的達到整數66歲。
1943~1954年的12年間出生的人口,統一執行66歲(整數)的退休年齡;1955~1959年的5年間出生的人口,同樣執行每年等距延長2個月的遞增退休年齡。即1955年出生人口的退休年齡為66歲零2個月;1956年的為66歲零4個月,依此類推,直至1960年的達到整數67歲,並直接與下一段相接。1960年及以後出生的人口,則統一執行67歲(整數)退休年齡。根據這項規定,2009年退休者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6周歲,剛好為1943~1954年出生人口的退休階段。同時,為了鼓勵人們推遲實際退休年齡,並阻止
提前退休,在
社會保障福利的領取水平上,美國制定了嚴格的規則:
提前退休者只能獲得低於100%的
福利,推延退休者則可獲得高於100%的
福利。這就形成了“彈性退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