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北周歷史人物)

張元,字孝始,是河北城人。出生於1654年於1699年去世。北周人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元
  • 字號:孝始(字)
  • 所處時代:北周
  • 出生地:河北芮城
  • 出生時間:1654年
  • 去世時間:1699年
  • 主要作品:使得人體
  • 主要成就:順德容桂
原文,翻譯,

原文

張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祖成,假平陽郡守。父延俊,仕州郡,累為功曹、主簿。並以純至,為鄉里所推。元性謙謹,有孝行。微涉經史,然精修釋典。年六歲,其祖以夏中熱甚,欲將元就井浴。元固不肯從。祖謂其貪戲,乃以杖擊其頭曰:“汝何為不肯洗浴?元對曰:“衣以蓋形,為覆其褻。元不能褻露其體於白日之下。”祖異而舍之。南鄰有二杏樹,杏熟,多落元園中。諸小兒競取而食之;元所得者,送還其主。村陌有狗子為人所棄者,元見,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更棄之。元對曰:“有生之類,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是以收而養之。”叔父感其言,遂許焉。未幾,乃有狗母銜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元恆憂泣,晝夜讀佛經,禮拜以祈福祐。後讀《藥師經》,見盲者得視之言,遂請七僧,然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行道。每言:“天人師乎!元為孫不孝,使祖喪明。今以燈光普施法界,願祖目見明,元求代暗。”如此經七日。其夜,夢見一老公,以金治其祖目。謂元曰:“勿憂悲也,三日之後,汝祖目必差。”元於夢中喜躍,遂即驚覺,乃遍告家人。居三日,祖果目明。
其後祖臥疾再周,元恆隨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歿,號踴,絕而復甦。復喪其父,水漿不入口三日。鄉里鹹嘆異之。縣博楊軌等二百餘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閭。

翻譯

張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人。祖父叫成,做過平陽郡守。父親叫延俊,在州郡當官,曾經作過功曹主簿。並且因為至純被鄉里人所推薦 。本性謙 虛謹慎,孝順父母,剛剛涉獵經史,可是經典需要文化深。 在六歲的時候,他的祖父因為他夏季很熱,要他他在井旁用冷水洗浴 。張元就 是不肯順從,把他說成貪玩,就拿手杖擊他的頭部說 :“ 你為什麼不肯洗 浴?”張元回答說:“衣服是用來遮蓋形體的,要去 蓋其不乾淨的地方。我不 能在白日下露出身體來羞辱自己。”他的祖 父感到他很驚異. 張元家南邊的鄰居家種了兩棵杏樹,杏子熟透時大多掉落在張元家的 院子裡。 大多數小孩爭著去撿著吃。但是張元撿到的杏子,卻把它送還給杏樹 的主人。 在森林小道里有小狗被人丟棄,張元看見就把小狗抱回家養著。他的 叔父罵他:“你這樣做有什麼用?” 就想把小狗重新丟掉。張元反駁叔父說: “有生命的東西,沒有不 應該重視它生命的。如果是符合實際,出生老死,這 是自然的道理, 沒辦法阻止。但現在它是被人所遺棄,將導致它的死亡,這並不是不可以阻止的。倘若看見它將死而不收養的話,就沒有仁慈之心了。所 以要把它收養了。”張元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所以就允許張元撫 養小狗了。 過了不多久,小狗的媽媽銜著一隻死了的兔子放到張元面前,然後走 掉了。(為了感謝張元收養其子之恩。) 元年十六,張元的祖父失明三年。張元長久的擔憂哭泣,不分晝夜的 讀佛經,拜佛以祈求保佑。後來,他讀到一本《藥師經》,見到其中 有“讓盲人獲得視力”的章節。就請了七位和尚,點燃七盞燈,七天七夜使《藥師經》做法事.每次法事就說道 :“佛祖!張元作為孫子不孝,祖父 失明不能治癒。現在我用燈光施 法,請佛祖讓我祖父眼睛回復視力,張元願意 自己成為瞎子。”這樣 過了七天,張元做夢夢見一個老人,用金鑱治療祖父 的眼睛,於是夢中高興得跳起來,接著就驚醒了。告訴了所有的家人 。三日 後,張元的祖父果然恢復了視力。然而,祖父再次倒在病床 上,張元隨著祖 父,衣服也不脫,早晚服侍。一直到祖父去世,張元 嚎哭著昏厥。跟著他的父 親,三天不吃飯不喝水。 鄉人感嘆張元的與眾不同。縣裡的博士楊軌等二百多人向上報告此事,於是有 詔表彰張元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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