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與管理
- 出版社:黃河水利出版社
- ISBN:9787550921115
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與管理是一本2018年出版的圖書,由黃河水利出版社出版內容簡介 《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與管理》是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規劃教材、全國水利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教材。《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與管理/國家示範...
《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與管理》是2023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安全教育和科學研究對於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開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們是構建安全科學大廈的重要支柱,是培養安全人才,保障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和方法。本書共9章,包括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概述;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施工...
第三條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並負責相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具體履行以下職責:(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相關的工程建設技術標準;(二)建立全市統一的建設工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三)指導、協調本市專業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四)對房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與技術管理實務》是2006年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立新。內容簡介 主要介紹安全管理與應急救援、安全技術操作管理規程、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等內容,內容翔實,通俗易懂,緊貼施工現場安全與技術管理一線,可作為建築公司、市政公司、監理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
第六條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與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負責。鼓勵與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通過信息化技術套用,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第七條 勘察、設計、施工、...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負責發布推廣套用和淘汰使用的工程建設材料、工藝、設備和技術的目錄。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優質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勵機制,對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建設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
市和區、縣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五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採取先進、科學的安全施工技術,推廣先進的安全防護設施,促進施工安全的規範化、標準化和科學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第六條建設工程施工...
第五條 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建築安全技術與管理》是2007年1月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武明霞。本書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為主線,詳細地講述了我國與部分國家(地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法律法規體系及工程建設參與各方主體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具體工作內容。圖書簡介 本書共11章,在簡要介紹建築工程基本知識的基礎...
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第四條 鼓勵在建設工程中採用先進施工安全技術,創建施工安全標準化示範工程,推進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學管理,全面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
縣(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監督、發展和改革、城市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城鄉規劃、房地產管理、消防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區、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交通、城市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許可權共同做好建設工程施工...
第五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以及其他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有關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依法承擔相應的施工安全責任。第六條本市鼓勵在建設工程中採用先進施工安全技術,創建施工安全標準化示範工程,推進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學管理,全面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第七條市建設...
第六條 建設工程應當符合綠色、人文、科技的建設理念,鼓勵推廣套用先進科學的管理方法和符合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環保、節能要求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技術,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發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品質。第七條 建設工程質量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建設工程責任主體及其法定代表...
第六條 建築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築工程質量和建築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和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建築工程質量和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依法承擔相應的建築工程質量和建築安全生產責任。第七條 提倡採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符合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節能要求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
書中介紹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文化教育、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安全評價、安全決策、傷亡事故管理、事故應急預案、安全檢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安全操作管理規程、安全技術交底等內容。作者希望通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應當將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納入監理範圍,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監理單位發現危及施工安全的行為和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單位提出。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按照建築業安全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採取有效...
第五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下列與施工安全管理相關的協調工作:(一)在施工開始前,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檔案的安全技術交底;(二)對施工過程中涉及勘察、設計檔案規定的安全問題,及時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協調。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任務整體發包給一...
第六條鼓勵參與工程建設的單位採用全過程持續改進的管理方法和先進的科學技術提高建設工程的建設水平。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七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市統一的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式和標準,建立全市建設工程項目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與工程...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掛靠有資質資格的單位或者人員組織工程施工、實施工程監理。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推廣套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技術,不斷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水平。第七條 對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以及舉報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
第四章 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八條 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單位領取施工許可證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築 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辦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備案手續。第十九條 施工企業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施工規模相適應、專 業齊全的安全管理專職技術人員,並向各施工現場派駐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第二十條 施工...
第三條西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並接受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安全生產、質量技術監督、環保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契約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第四條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建築材料、構配件生產及設備供應單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承擔工程質量責任。第五條 國家鼓勵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鼓勵企業...
第十條 建設單位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違法肢解發包建設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出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要求,並對監理單位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意見進行確認。多個施工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設定專人組織協調...
(二)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專項檢查。(三)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和糾正,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四)建設工程停工後復工的,必須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和機械設備等重新進行檢查維修,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全全生產,未經檢查合格的不準復工;被...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式。第六條 國家鼓勵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
第六條 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推廣套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七條 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的安全負總責。建設單位應當在契約中明確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的安全生產相關責任,並為前述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條件,督促和支持監理單位開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配備與建設工程安全監管任務相適應的監督檢查人員,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保障範圍,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鼓勵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使用先進技術。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
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委託所屬的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交通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安全生產監督、住房城鄉建設、水利、公安、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交通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