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工作量簡介
工作量是建築安裝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所生產的各種建築產品的價值總量。
各種建築產品-房屋與構築物等具有不同的使用價值,計量單位各異,不能把各種產品的實物量直接相加來說明建築安裝活動的總成果。但各種建築產品均是人類勞動的凝結物,其價值量是可以相加的。在有商品生產的社會條件下,產品價值量的大小,都是通過產品的價格(即以貨幣形式)表示的。為了說明建築生產的產品總量,就要使用按價格計算的各種產品的價值量。把各種產品的價值量相加,在建築業中稱為工作量;而在工業中則稱為工業總產值。
工作量指標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1.工作量指標是編制計畫、檢查計畫和研究建築業生產活動的規模、速度與評價建築企業成績的依據之一。
2.工作量指標是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在現行的財政制度中規定:必須按照國家計畫、財政預算和工程進度撥款。建築安裝工程正式開工後,即根據工程進度撥付工程價款,而工作量則綜合地反映工程實際完成的進度,是基本建設銀行撥付工程價款的依據;工程竣工後,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根據預算造價向建設銀行辦理結算手續。但一定數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在工程竣工後一次結清工程價款。由此可見,工作量指標,在一定意義講,它與工業企業出售產品的銷貨收入相似。故此,工作量指標計算的及時、正確與否,不僅關係到施工單位能否及時收回工程價款與建設銀行的資金撥付是否合理的問題,而且關係到施工企業財務成果準確與否的問題。
3.工作量指標是施工單位計算勞動生產率與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據。
4.正確地核算建築安裝工作量,也是建設單位填報基本建設投資額的依據。
建築安裝工作量指標的範圍
建築安裝工作量是一定時期內建築工人所生產的各種建築產品的價值總量,它綜合地反映建築安裝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所取得的建築生產活動的總成果。建築安裝工作量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築工作量
建築工作量是指建築工人在一定時期內從事建築工程生產活動所生產的各種建築產品的價值總量,它包括
1.建築各種房屋和構築物(如礦井、橋樑、鐵路等)而創造的價值,同時,還包括列入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的價值及其裝設、油飾工程創造的價值;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煤氣、給水及排水等管道工程、電力和電訊導線的敷設工程所創造的價值。
2.建築設備基礎、支柱、工作檯、梯子等和煉鐵爐、煉焦爐等悖殊爐的砌築工程和金屬結構工程所創造的價值
3.建築工人為施工而進行的建築場地的工程布置,舊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拆除、平整土地等工作,設計中規定為施工而進行的工程地質勘探工作以及建築場地完工後的清理和植樹綠化工作等所創造的價值。
4.建築工人從事其他建築工程所創造的價值,如新礦井的開鑿,石油和天然氣的鑽井工作(不包括已在生產的礦山用生產費用進行的礦井、坑道的整理延伸與探礦工程),水利、防空工程等所創造的價值。
建築工程是工人運用勞動工具改造勞動對象為社會提供新的建築產品的生產活動,因此,為了反映建築工程生產活動的成果,建築工作量必須按建築產品的全價計算,即既包括原材料、預製構件、機器折舊等轉移價值,又要包括工人新創造的價值。
(二)機械設備安裝工作量
機械設備是指各種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醫療和實驗設備,如工具機、鍋爐、天車、軋鋼機、發電機等等,這些設備只有安裝到固定的地點才能在生產、實驗等方面發揮作用。安裝機械設備是建築業生產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要把上述設備安裝到固定的地點,為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和科學實驗等創造物質前提。機械設備安裝工作量,是指安裝工人在一定時期內,從事設備安裝活動所創造的價值。機械設備是工業生產的物質成果,而設備安裝只是為發揮設備的作用創造必要的條件,因此,為了正確地反映機械設備安裝工作的成果,在計算建築安裝工作量時,只算安裝活動所追加的價值,即安裝費,而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但非生產用設備的安裝,則應包括設備本身的價值。這主要是由於非生產設備本身的價值不大,同時,也便於與歷史資料對比。生產用設備與非生產用設備的劃分以被安裝的機械設備的實際用途為準,生產與生活合用的設備,則應以主要用途為準。凡是主要用於生產的即應作為生產性設備;主要為生活消費用的則為非生產性設備。
機械設備安裝工作量包括安裝工人從事各種機械設備的裝配、裝置工程,與設備相連的工作檯、梯子等的裝設工程,附屬於被安裝設備的管線敷設工作,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保溫、油漆等工作所創造的價值;同時,還包括為測定安裝工作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的各種試車工作所創造的價值。
(三)建築物修理工作量
建築物修理工作量是建築工人從事原有建築物修理而創造的價值。對原有建築物進行修理,可以恢復建築物的使用價值,延長其使用年限,但它不為社會提供新的物質產品。根據使用價值是價值的承擔者的原理,故在計算工作量時,只計算由於修理而追加的價值,即修理費,而不包括原有建築物的價值。
(四)現場非標準設備製作工作量
在建築業生產活動中,有時要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製作一部分非標準設備,如儲油缸的製作,鍋爐安裝中鋼架的製作等,這是建築業創造的物質成果之一。現場非標準設備製作工作量,反映在一定時期內,建築安裝工人在施工現場製作非標準設備而創造的價值總量,它按所製作的非標準設備的全價計算,即既包括轉移價值,又包括新創造的價值。
計算建築工作量的價格
建築安裝工作量是個價值指標,而建築產品的價值,即工程造價是通過預算來確定的,因此工作量指標需要根據已完成的工程量乘預算單價為基數,再乘以間接費率來確定;而預算單價是指完成單位產品(如澆1米3混凝土)預算直接費它是由人工費定額、材料費定額和機械使用費定額組成的。
人工費定額是指完成單位產品的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與工資性津貼。人工費定額水平的高低取決於完成單位產品的人工消耗定額與平均日工資水平。
材料費定額是指完成單位產品應支付的各種材料費。共水平的高低取決於各種材料定額消耗量與材料預算價格水平。
機械使用費定額是指完成單位產品應支付的機械費。其水平的高低取決於機械台班消耗定額與台班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