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是2024年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廣西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是2024年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法律法規。
《廣西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是2024年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法律法規。發布信息2024年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廣西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內容解讀《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
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以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畫。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同推進降碳、減污...
生態環境質量總體優良。“十三五”時期,廣西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繼續保持全國前列。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明顯,2020年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7.7%,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達到有監測數據以來最好水平。水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列入國家考核的52個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好於Ⅲ類)比例保持96.2%以上,其中2020年...
北京市空氣品質改善較為明顯,但實現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標,需要付出努力。考核PM10的21個省(區)中,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青海和新疆等14個省(區)PM10年均濃度下降幅度達到了《大氣十條》中期目標的要求,遼寧、吉林、河南、湖北、陝西...
《寧夏回族自治區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是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部署要求,以改善空氣品質為核心,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確保2025年全區 PM、PM 年均濃度分別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和 30.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0.3%以內,制定的實施方案。2024年4月,寧夏回族自治區...
《甘肅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是甘肅省政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印發的實施方案。全文 一、持續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 (一)嚴格落實項目準入要求。嚴格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審批,落實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節能審查、產能置換、...
2024年4月23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雲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方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全國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
《海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5年)》是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4年5月15日印發的方案。印發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瓊府辦函〔2024〕71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海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
《內蒙古自治區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23〕24號)精神,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築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推動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的方案。2024年5月,...
《遼寧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23〕24號),實施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以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遼寧實際制定的方案。由遼寧省人民政府於2024年7月1日印發。印發...
(一)開展空氣品質“提質進位”行動。2023年PM濃度高於25微克/立方米的縣(市、區),制定實施空氣品質“提質進位”專項行動方案,開展空氣品質“提質進位”行動;其他縣(市、區)進一步鞏固改善空氣品質。完善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大氣環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二)...
各級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的空氣品質負總責;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責任,編制本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及時出台相關政策,加強統籌協調,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行動,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實施落後產能淘汰退出行動,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實施交通運輸清潔行動,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行動,...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現將《黑龍江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 方案全文 黑龍江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發〔2024〕4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現將《河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方案全文 河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實施...
《湖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方案》2024年4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現將《湖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24年4月20日 全文 湖北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方案 為...
為保障目標如期實現,國務院將頒布考核辦法,每年對各省(區、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和任務措施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未通過考核的地區,環境保護部將會同組織部門、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並約談有關負責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全國已有十幾個省份陸續出台實施方案,明確具體防治措施,將任務逐一落實到市、縣和有關部門,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