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菸草專賣管理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菸草專賣管理的通知》在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取得很大的成績,有力地促進了我區“兩煙”發展,增加了財政收入,為我區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菸草專賣管理的通知
  • 類別:地方法規
  • 日期:1993-05-18
發布背景,通知內容,

發布背景

【發布單位】82002
【發布文號】桂政發[1993]44號
【發布日期】1993-05-18
【生效日期】1993-05-1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通知內容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菸草專賣管理的通知
(1993年5月18日桂政發〔1993〕44號)
我區菸草專賣管理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取得很大的成績,有力地促進了我區“兩煙”發展,增加了財政收入,為我區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當前,我區“兩煙”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著一些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以下簡稱《菸草專賣法》)規定的問題。在捲菸生產方面,一些地區不顧自治區人民政府三令五申,仍在籌建計畫外煙廠,菸葉復烤廠,個別煙廠超計畫生產;在菸葉生產方面,有些地方還準備成立菸葉總公司搞產、供、銷一條龍;在市場管理方面,無證運輸、無證批發、無證經營非法倒賣比較突出,無證販運區外煙大量增加,假冒煙、走私菸衝擊捲菸市場,一些地區捲菸黑市批發規模越來越大;在菸草專賣管理方面,有的地區專賣意識不強,把搞活市場與菸草專賣管理對立起來,造成部分地區菸草專賣管理軟弱無力,在流通領域裡,大量的菸草專賣品違法、違章案件得不到及時查處。為解決我區菸草行業及菸草專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更好地維護國家和廣大消費者利益,打擊菸草非法經營,保障我區菸草行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菸草專賣管理的通知》(國發〔1993〕7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菸草專賣管理的通知》(國發〔1993〕7號),增強菸草專賣意識,並根據本地的菸草專賣管理現狀,結合當前菸草行業在改革開放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制訂貫徹的可行辦法,提出具體落實措施,認真解決菸草專賣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繼續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在南寧召開的全區菸葉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嚴格按計畫、按契約種植,全區種植面積控制在四十八萬五千畝以內,菸葉收購量控制在一百二十萬擔左右。各級菸葉收購部門要按質按價收購菸葉,不得壓級壓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菸農“打白條”,切實維護菸農的利益。
三、根據我區當前菸葉生產的現狀,現有的菸葉復烤廠已能滿足生產復烤的需求,各地不得擴建、新建菸葉復烤廠。各級菸草專賣局要加強監督管理,凡是未經批准擅自建廠的,要堅決予以制止。
四、當前有的地區未經國家批准,以改革開放為藉口,又建新的計畫外捲菸廠,這是嚴重違反《菸草專賣法》的行為,應立即取締,否則要追究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責任。對各種形式的地下工廠和捲菸加工窩點,所在地人民政府要組織公、檢、法、工商和菸草專賣部門,認真查處堅決取締,發現一個打掉一個,對情節嚴重者要依法懲處。
五、繼續貫徹國家關於對捲菸限產壓庫政策,地方人民政府和捲菸廠無權突破自治區計委下達的年度生產計畫指標。要堅持在專賣管理體制下搞活企業生產和經營。我區捲菸工業企業要面向市場,調整產品結構,提高捲菸檔次,增加名優和適銷對路產品的供應,降低原材料消耗,年內全區各菸草企業必須扭虧增盈。
六、繼續抓好打擊香菸走私、販私和制售假冒商標捲菸活動,整頓香菸市場,保護消費者利益。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貫徹全國和全區“打假”工作會議精神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菸草專賣管理要加強對公路、水路和市場檢查。在全區內以查處運輸販賣走私菸,摧毀販私窩點和取締非法捲菸交易市場為主要目標,狠狠打擊香菸走私、販私活動。各級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技術監督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關於打擊制售假冒捲菸整頓捲菸市場的通知》,打擊的重點要放在取締制售假煙的“地下工廠”,存放、窩藏假煙的“黑窩點”和整頓捲菸流通秩序上。
七、切實加強菸草專賣管理,加強對菸草各種許可證、準運證的查驗工作。查驗證件是專賣管理、整頓菸草市場對商戶和菸草系統內進行監督檢查的一項基礎工作。各批發點、委批點、零售攤點都要亮證經營。辦理經營捲菸手續必須先到各地菸草專賣局辦理捲菸專賣零售許可證,後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執照,缺一不可,無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只辦營業執照經營捲菸零售的一律視為違法經營,菸草專賣局與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權查處。
八、除國家菸草專賣局或省級菸草專賣局批准建立的捲菸批發交易市場外,其他部門和各級政府都無權批准成立捲菸批發交易市場,已經開辦的要進行清理。未按規定批准建立或經清理應予撤銷的捲菸批發交易市場,均屬非法捲菸批發交易市場,要堅決予以取締,捲菸批發權只能壟斷在菸草公司系統內。各級菸草專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現有的各種捲菸批發交易市場,特別是柳州、梧州、南寧、玉林等市的捲菸批發交易市場,要進行一次清理。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第一,經營走私(出口倒流國產煙)、假冒商標、霉變捲菸的,一律堅決予以取締;第二,在市場內不準無證經營戶參與捲菸批發和零售活動;第三,對貨源正當,有證經營,經營活動符合國家菸草專賣局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予以保留。清理工作結束後各地、市菸草專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寫出書面報告,分別報自治區菸草專賣局和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九、菸草專賣局是國家行政管理機關,也是菸草專賣法的執法主體。但是菸草專賣管理部門在執法中遇到很多本身難以克服的困難,沒有明顯的執法標誌,自身防衛能力差,經常發生違法者圍攻、侮辱甚至傷害菸草專賣執法人員事件;同時執法手段單一,發生許多違法案件不能及時查處,違法分子氣焰囂張,這些都嚴重地妨礙菸草專賣法的執行落實。為了把我區“兩煙”生產搞上去,使之真正成為我區經濟建設的支柱,請各級公、檢、法部門要積極支持菸草專賣管理工作,菸草部門要主動與各執法機關聯繫,共同搞好專賣管理工作。
十、按菸草專賣法規定,公安、工商、海關等執法部門查獲的菸草專賣品一律交菸草專賣管理部門處理。
十一、菸草專賣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參加公安部門的流動檢查隊,檢查運輸菸草專賣品的車輛,並依法行使處罰權。菸草專賣管理人員在執行任務時,必須佩帶國家菸草專賣局核發的胸章和出示《國家菸草專賣檢查證》。
以上通知,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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