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常務委員會委員名額的決定

1987年9月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常務委員會委員名額的決定
  •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7.09.04
  • 實施時間:1987.09.04
經國務院批准,合浦縣於1987年7月1日劃歸北海市管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合浦縣應有代表參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會。為此,對北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常務委員會委員名額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增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七十名,代表總數不超過二百二十五名。
二、增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四名,委員總數不超過二十九名。
三、所增加的代表名額和委員名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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