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水利廳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現向社會公布廣東省水利廳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計畫、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所列數據的統計時段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水利廳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廣東省水利廳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廣東省水利廳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認真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省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深度和廣度,以公開促落實、促規範、促服務。
(一)主動公開方面。一是及時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21年,通過網站主動公開信息6154條,其中,組織機構信息3條;政策檔案信息29條;行政許可決定信息145條、行政處罰決定信息1條;人事類信息81條;財政預決算信息18條;工作業務動態類信息1497條、通知公告公示類信息195條、建議提案辦理類信息28條、專題專欄類信息1318條、其他類信息2839條。二是多方位開展媒體宣傳工作,與南方日報、廣東電視台等媒體深度合作,通過撰稿解讀、線上訪談、媒體專訪等多種宣傳形式,圍繞廣東水利“十四五”規劃、廣東水利高質量發展、供水保障、智慧水利等多個題材進行宣傳報導,解讀水利政策。三是加強水利重大建設項目和財政信息公開。設立水利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及時公開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等11宗省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項目建設信息;及時公開重大決策、財政預決算、行政事業性收費、重大會議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方面。一是制定《廣東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細則》,完善信息公開申請的接收、登記、審核、辦理、答覆、歸檔等閉環管理機制,規範答覆口徑,全面提升我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為申請人依法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工作,全年共收到和辦理公開申請42件,對比2020年度減少21%,其中自然人申請件36宗,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件6宗,除6宗於12月提出申請轉下年度辦理外,其餘36宗均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覆。予以公開及部分公開21宗,占58%;不予公開2宗,占5%;因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等原因無法提供的有13宗,占36%;不予處理0宗;其他處理0宗。
(三)平台建設方面。一是以廳網站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搭建統一的辦事和互動平台,圍繞“信息發布、解讀回應、辦事服務、互動交流”等核心內容,切實做好網站規範化建設。2021年,廳網站共發布各類政務信息6154條。二是充分發揮政務新媒體傳播時效快、客群面廣、互動性強的優勢,利用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開展水利宣傳。2021年,“廣東水利”“廣東智慧河長”政務微信發布信息376條,微博發布信息989條,兩個微信公眾號關注人數大幅上升至51.31萬人,較2020年度增加22.32萬人。三是加強常態化監測,夯實安全基礎。開展常態化網路安全監測和信息內容監測,特別是在重要時間節點,安排專人加強值班值守,確保廳網站和政務新媒體運行安全。
  (四)解讀回應方面。一是規範政策解讀流程,印發《廣東省水利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切實做到解讀材料與政策檔案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我廳在草擬、制訂涉及公眾切身利益、需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性檔案及規範性檔案時,全部按規定將解讀材料、解讀方案一併報送、呈批、發布。二是豐富政策解讀方式,通過圖表、音頻視頻、媒體訪談等多種形式對我廳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及對公眾影響大、與我廳相關的檔案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提高政策解讀的可讀性、生動性,不斷增強政策解讀效果。2021年,廳網站共發布20篇政策解讀,其中文字解讀10篇、圖解8篇、音視頻2份。廳領導帶隊上線廣東電台“民聲熱線”,就公眾關注的農村集中供水以及水庫移民安置等問題進行解惑釋疑。三是完善廳網站、新媒體等平台的互動交流版塊,拓寬公眾諮詢、投訴、徵集、調查等渠道,建立及時轉辦、限期反饋、跟蹤督辦的工作機制。2021年共辦理公眾留言553件,較2020年度增加50%,均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答覆,平均用時為1.75天。
(五)監督保障方面。一是以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為契機,印發了《廣東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細則》《廣東省水利廳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及《廣東省水利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二是廳主要領導專門聽取政務公開等工作情況匯報,並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促進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效。同時,結合省政府辦公廳開展全省政務公開評估工作,認真查找政務公開工作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對於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原因,明確責任分工,針對性地開展整改落實,切實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3
1
24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45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1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225078.46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6
5
0
0
1
0
42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5
0
0
0
00
0
15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2
4
0
0
0
0
6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2
1
0
0
0
0
13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31
5
0
0
0
0
36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5
0
0
0
1
0
6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計畫
  (一)存在不足
  持續做好信息主動公開的意識還需進一步加強;督促指導水利領域基層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力度有待加大。
  (二)下一步改進措施
  廣東省水利廳將緊緊圍繞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實際,明確目標,持續發力,進一步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加強內容建設,提升公開質量。增強主動公開的意識,全過程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特別是主動公開涉及公共利益方面的政府信息,在確保內容及時更新的同時,更加注重信息質量,持續深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二是抓好學習培訓,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組織承辦處室開展常見問題反饋和疑難點解讀。加強政務服務業務培訓,提升辦理能力。三是積極指導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實施意見》要求,依據水利部《水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目錄》,加強督促指導各市落實水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工作,跟蹤評估落實情況。四是進一步加強廳入口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定期開展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評估,找準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提昇平台支撐功能。健全廳入口網站和政務新媒體信息發布審核、日常監測、定期通報等工作機制,綜合運用人工查看、系統篩查等手段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運行有序、內容安全。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廣東省水利廳沒有向申請人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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