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化廳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並結合廣東省文化廳(以下簡稱省文化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的情況編制。本報告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五部分組成,報告內容涵蓋省文化廳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2014年,為充分滿足日益增加的公眾訪問、使用需求,充分發揮廳公眾服務網站作為信息公開主要載體的作用,省文化廳根據政府信息發布的新要求,對公眾服務網站進行了大幅度的改版升級,重新設計了網站版式,進一步最佳化了欄目設定,使整個網站更加簡潔美觀,特色欄目更加顯著,互動性更強。同時依託省政府入口網站依申請公開系統和信息公開目錄系統等功能平台,進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我廳公眾服務網繼續保持較高的更新頻率。全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35條,其中機構職能欄目共公開信息1條;規範性檔案欄目共公開信息21條;業務工作欄目共公開信息548條;其他欄目共公開信息365條。公開的內容基本涵蓋省文化廳的職能範圍。對於直接關係公眾辦事的行政審批事項,通過日益完善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省文化廳視窗”予以全面公開辦理。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增加了相關文化機構信息公開專欄和國務院、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專欄。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我廳共收到10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涉及  法規政策等方面,已按照法定程式、時限依法答覆了申請人。此外,在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上,全年共接受2705次諮詢, 182次投訴舉報,均已按實際情況予以了答覆。
  三、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條例》雖規定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但省文化廳已決定不收取對公眾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所產生的費用。截至目前為止,省文化廳尚未收取過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費用。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省文化廳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行為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五、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4年省文化廳在政府信息公開還存在政府信息分類不夠明晰、公開渠道比較單一、部分欄目公開的信息數目有待提升等問題。將著重從以下方面進一步改進:
  1、加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時效性,以技術手段加強對政府信息的甄別篩選,充分體現依法依規確屬可供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公共資源性質。
  2、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從信息生成方式和發布機制著手,健全公開流程和程式,切實完成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規定動作”。
  3、繼續根據公眾使用反饋及工作需要,對廳公眾服務網站進行動態式的微調,完善網站版塊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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