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數據流通交易監管規則》為2023年廣東省發布的監管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數據流通交易監管規則
- 頒布時間:2023年
《廣東省數據流通交易監管規則》為2023年廣東省發布的監管規則。
《廣東省數據流通交易監管規則》為2023年廣東省發布的監管規則。...
(一)數據流通交易,是指數據按照一定的規則從供方傳遞到需方的過程;(二)省公共數據運營管理機構,是指在省數據流通交易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承擔公共數據資產登記服務的專門機構;(三)數據交易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從事...
《廣東省數據流通交易技術安全規範》為2023年廣東省發布的安全規範。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全面支撐合規登記、流通交易和監督管理的數據流通交易技術安全總體框架,根據《廣東省數據流通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
《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最佳化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環境,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年1月6日,廣東省政務服務...
作為廣東首部省級層面關於公共數據管理的政府規章,《辦法》有諸多制度創新,包括國內首次明確將公共服務供給方數據納入公共數據範疇、首次在省級立法層面真正落實“一數一源”、首次明確數據交易標的等。定義上,針對長期以來公共數據範圍不清晰...
(一)統籌全市數據交易規劃編制、政策制定以及規則制度體系建設,鼓勵和引導市場主體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場所進行數據交易;(二)推動數據交易場所運營機構利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建立數據來源可確認、使用範圍可界定、流通過程可追溯、安全風險...
立足廣州市作為超大城市的發展實際,堅持以“需求導向、機制創新、數據驅動、可持續發展”為牽引,依託廣州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等成果,創新公共數據管理體制,完善相關法規制度規範,健全數據要素流通與監管規則,按重點任務分工表確定的...
研究制定《廣東數據條例》,建立完善數據產權、定價、流通交易、監管、安全相關制度規則。構建兩級數據要素市場流通體系,推進省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建設,加快設立廣州數據交易所,支持深圳等建設數據交易所。(省交通運輸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編制《廣東省數據條例》,研究出台全省統一的數據流通交易管理規定,探索建立數據授權使用、資產登記、數據交易、流通監管、跨境流動等相關制度規則,加快建設省公共數據運營管理機構,推動廣州、深圳數據交易所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數字灣區”...
完善“開放廣東”平台,提升數據融合和智慧型套用能力。建立數據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出台全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明確公共數據運營規則和風險控制機制,制定公共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規則,建立數據開放清單管理制度。探索利用行業和監管數據建設面向公共...
第六條 我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實行全市統一目錄管理。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原則上按《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執行,如需調整的,應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會同本級行政監督部門修訂,經公開徵求意見並組織論證或者聽證,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2年組建起市區兩級、市各有關部門的首席數據官工作隊伍,健全首席數據官管理體系,完善議事協調工作機制,構建權責清晰的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制度規則、服務體系和安全管理機制,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規範化、制度化。二、主要任務 (...
(五)完善公共數據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評估體系,組織開展試點評估工作,推動首席數據官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廣。(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六)創新公共數據運營模式。加快建設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建立健全公共數據運營規則。...
數據交易場所應當建立完善數據交易主體註冊規則,審核數據交易主體相關信息,對通過審核的數據交易主體出具註冊憑證。第十七條 數據交易主體在交易場所申請交易標的登記時,鼓勵其提供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出具的數據合規評估報告。數據交易...
穗港澳數字經濟規則對接機制基本完善,實現數字經濟創新要素在穗港澳充分匯聚、順暢流動、深度套用。在數據要素高效配置、數字經濟核心技術攻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把廣州建設成為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廣東)核心區,總結形成一批可複製...
14.探索構建數據跨境流動監管體系。立足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重點圍繞金融、交通、健康、醫療等領域做好國際規則銜接,積極參與跨境數據流動國際規則制定,在國家及行業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