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加快數字貿易發展的有關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工作要求,搶抓“雙區”驅動、“雙區”疊加、“雙改”示範等重大歷史機遇,更好發揮深圳數字貿易特色優勢,推動深圳市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2022年11月30日,深圳市商務局發布《深圳市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 發布單位:深圳市商務局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11月30日,深圳市商務局發布《深圳市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內容解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加快數字貿易發展的有關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工作要求,搶抓“雙區”驅動、“雙區”疊加、“雙改”示範等重大歷史機遇,更好發揮深圳數字貿易特色優勢,推動深圳市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推進貿易強國建設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大力發展數字貿易的精神,牢牢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契機,以高標準建設數字貿易國際樞紐港為目標,立足於深圳市數字貿易總體發展情況和創新創業引領能力強的特點,聚焦智慧財產權服務進出口、雲服務進出口、數字內容進出口、跨境金融、跨境電商等領域培養新業態新模式,充分釋放數字貿易新動能,加快貿易鏈與創新鏈雙鏈融合,推動我市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使數字貿易成為構建現代經濟體系、建設全球商貿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4年,貿易數位化和數字產業化水平顯著提升,數字貿易規模進一步擴大,數字貿易創新集聚效應進一步加強,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加快建設數字貿易集聚區,構建數位技術創新引領的數字貿易生態圈,數字貿易發展新格局基本成型。
——數字貿易規模進一步擴大。到2024年,全市數字貿易進出口總額達到630億美元,數字貿易出口額達到315億美元。
——數字貿易市場主體進一步繁榮。構建創新引領的數字貿易企業發展體系,重點培育一批具備創新驅動和資源配置能力的數字貿易龍頭企業,壯大一批數字內容、雲服務、跨境金融、跨境電商等細分領域的平台型貿易數位化領軍企業,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海外營收居前、具備全球創新引領能力的科技創新企業。
——數字貿易創新發展進一步深化。高標準創建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和數字貿易產業發展示範基地,推動數字貿易技術套用示範場景落地,建設數字貿易全鏈條服務體系。
——數字貿易治理體系進一步健全。搶抓綜合授權改革機遇,加快推進試點示範和政策創新,探索數據要素跨境流動的可行路徑。接軌多雙邊貿易規則體系,推動深圳在數字貿易領域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高水平數字貿易開放體系。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數字貿易新基建,構築數字貿易發展核心支撐體系
1.建設領先的新一代網路基礎設施。大力推進5G、NB-IOT、IPV6等新一代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IPV6用戶普及率和網路接入覆蓋率,率先建成全球領先的高質量光套用5G通信網路,創建全國“千兆城市”。加快國家(深圳·前海)新型網際網路交換中心試點建設,推動新型交換中心的試點進程,推進灣區通信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前海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數字貿易大數據基礎設施。加快市政務雲平台、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鵬城雲腦等雲計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開展跨境通信試驗區建設,支持持續擴大新型網際網路交換中心節點布局、企業連線數量及交換容量,推動國際網際網路數據專用通道、網際網路域名根鏡像伺服器等網際網路關鍵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提升深圳網際網路服務水平和互聯互通網路層級,大力提升深圳跨境通信傳輸能力和國際數據通信服務能力。設立支撐跨境數據流動、數據交易等領域的安全防護基礎設施,探索套用區塊鏈、多方安全計算等技術,提升數據流通安全保障能力,構築數字貿易安全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網信辦,市商務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責任單位不分先後,按職責分工各自推進)
3.建立數字貿易金融基礎設施。持續推廣國家外匯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務平台落地深圳,積極拓展深圳特色套用場景。統籌協調深圳當地數據資源,推進跨部門合作,鼓勵銀行、第三方金融科技機構、企業深入套用場景研究、探索與嘗試,拓展平台套用範圍,擴大套用市場主體,形成一批有深圳地方特色的套用場景,促進更多市場主體受益。(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創新委,前海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建設智慧港口物流基礎設施。大力推進深圳東西部港區智慧化改造進程,套用全自動化“無人港”、快速貨櫃自動裝卸、無人拖車等技術,提升港口運作、港航管理智慧化水平,打造國際一流智慧港。推動港口物流園區、航空物流園區、平湖物流基地、華南物流園等物流園區和大型倉儲基地智慧化改造,完善冷鏈物流、郵政快遞分撥處理等物流設施網路布局,推動區域間和行業內物流信息共享。(市交通運輸局、深圳海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培育數字貿易市場主體,構建領軍企業創新引領的數字貿易發展體系
5.加強數位技術創新賦能。支持企業深入開展貿易數據採集、數據清洗、數據分析挖掘、數據可視化、大數據行業套用等業務,促進貿易大數據與貿易產業融合創新。大力推進物聯網核心技術及產品在物流、儲運、供應鏈管理等領域示範套用,鼓勵區塊鏈技術在數字貿易、跨境支付、跨境結算領域的深度套用,培育一批“小巨人”企業。聚焦人工智慧安全、大數據安全等技術領域,大力支持安全可靠軟硬體聯合系統企業及通用技術創新套用平台類企業發展。鼓勵重點企業研發一批具有完全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雲作業系統、雲資料庫等高端產品,強化雲服務全球輻射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創新委、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6.加快培育先進技術貿易和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完善技術貿易管理體系,鼓勵專利權、專有技術和專利諮詢等先進技術和服務進出口,培育一批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引導企業積極發展高增值型服務外包業務,支持離岸服務外包企業進一步提升接包能力,培育一批創新突出的龍頭企業。支持企業不斷擴大數字貿易出口規模,打造一批具備規模優勢和技術創新能力的龍頭企業。(市商務局)
7.大力發展數字創意產業。支持開展數字內容原創研發,積極推動創意設計、影視動漫、新媒體及軟體遊戲、數字出版等數字視聽和數字時尚產業發展。鼓勵原創遊戲企業充分挖掘中華民族歷史與傳統文化題材,創作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原創遊戲產品。在“一帶一路”框架下,充分發揮數字創意產業在文化交流與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動漫、遊戲等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支持對具有深圳特色文化的數位技術套用產品開發,打造具有深圳文化特色的IP。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原創IP出海。(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創新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營能級。充分發揮深圳“6個90%”的優勢,進一步強化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布局,推動企業加強關鍵技術海外專利布局,培育一批戰略新興產業及戰略支柱產業領域專利,形成一批產業關鍵技術高價值專利組合。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開展智慧財產權轉讓、許可等運營服務,進一步擴大智慧財產權進出口貿易規模。(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9.開拓跨境電商新興模式。支持跨境電商企業自建獨立站、海外倉,同時引導企業引入人工智慧、VR/AR、區塊鏈等技術,支持企業探索建立商品品質溯源機制。充分發揮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及前海、華南城片區、龍華民治片區跨境電商產業資源高度集聚優勢,推動跨境電商直播帶貨、保稅展示交易等新模式發展,支持跨境電商進出口退換貨便利化改革,建設跨境電商“購-展-售-退”全鏈條制度創新展示視窗。(前海管理局、市商務局、龍崗區政府、龍華區政府,深圳海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打造數字貿易服務平台,構建數字貿易全鏈條數據服務生態系統
10.建設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支持前海依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匯總口岸和貿易相關部門、行業機構及企業數據,建設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加強數字貿易數據交換共享與融合利用,構建數字貿易大數據支撐體系,為打造數字貿易服務平台提供數據支持。(前海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口岸辦、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深圳銀保監局、深圳海關、深圳稅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深圳海事局、深圳邊檢總站,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拓展數字貿易公共服務套用。依託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支持開發數字貿易撮合等套用方向,為跨境電商、數字內容服務商、雲服務商等數字貿易企業提供供需對接等服務,拓寬全球行銷渠道。支持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探索對接銀行、保險等金融服務機構,以金融創新賦能數字貿易,鼓勵跨境支付公司落地業務和項目,便利數字貿易企業線上辦理融資、擔保、結算、出口信用保險等各類業務。(前海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口岸辦、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深圳銀保監局、深圳海關、深圳稅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2.發展交付後數字增值服務。支持前海依託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實現數字貿易雲追蹤服務,推動數字貿易交易、物流、支付、行銷等市場運營流程雲端化、數位化,強化數字貿易全鏈條合規性管理。依託前海、坪山、鹽田三大綜合保稅區,推進全球維修和再製造業務在區域內全面落地實施,支持大型品牌維修基地及專業檢測維修服務企業開展高端產品進境維修業務,打造完整的檢測維修產業鏈條。提供高端產品數位化保稅維修服務,實現對維修產品的全周期數位化追蹤管理。(市商務局,前海管理局,深圳海關,坪山區政府、鹽田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數字貿易治理新體系,推動數據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動
13.完善數據要素交易市場體系。推進深圳先行示範區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完善數據交易流通平台和機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平台,加快設立深圳市數據交易所,探索開展數據交易,創新完善數據交易規則、技術路徑、標準規範和商業模式,構建安全可信、可控、可追溯的數據流通監管體制。支持前海推動數據經紀人試點,規範開展數據要素市場流通中介服務,探索建立數據經紀人管理制度,構建具有活力的數據運營服務生態。(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網信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福田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4.探索構建數據跨境流動監管體系。立足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重點圍繞金融、交通、健康、醫療等領域做好國際規則銜接,積極參與跨境數據流動國際規則制定,在國家及行業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探索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出境)安全管理試點,建立數據安全保護能力評估認證、數據流通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通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制。探索建設離岸數據交易平台,以國際網際網路轉接等核心業態,帶動發展數字貿易、離岸數據服務外包、網際網路創新孵化等關聯業態,匯聚國際數據資源,完善相關管理機制。(市委網信辦,市通信管理局,前海管理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福田區及有關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5.支持打造數字貿易相關標準規範。支持相關主體圍繞數字貿易的關鍵要素探索制定高質量數字貿易企業、行業標準。積極落實國家NQI(國家質量基礎設施)“跨境電子商務便利化共性技術標準研究”。支持行業協會、企業等相關主體探索制定跨境電子商務等數字貿易產業領域關鍵環節的相關標準規範及指引。(市市場監管局,前海管理局,市委網信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最佳化數字貿易營商環境,激發全市數字貿易發展活力
16.探索建立數字貿易統計體系。依據《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監測制度》《服務外包統計調查制度》等相關分類標準和《數字貿易測度手冊》,探索制定數字貿易統計分類標準,研究構建數字貿易發展測度評估模型和大數據運行監測體系。逐步開展數字貿易發展統計分析工作,科學測度和分析數字貿易發展情況和成效,為數字貿易發展提供輔助決策參考。(市商務局、前海管理局)
17.培育數字貿易相關行業組織。支持行業協會、企業等主體建設數字貿易研究型智庫,研究探討數字貿易秩序規則變化趨勢和對策,為數字貿易企業提供跨境數據流動、貿易規則等方面諮詢服務。健全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援助機制,支持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深圳分中心建立海外維權專家庫、案例庫及法律庫,加強重大涉外智慧財產權案件跟蹤研究,為“走出去”企業提供專業指導和服務。支持數位化服務機構面向市場主體提供數位化轉型服務,推動企業數位化賦能計畫,引導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科學推進“上雲用數賦智”。(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
18.最佳化數字貿易集聚空間布局。積極支持前海蛇口自貿區打造數字貿易制度創新引領區,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打造國際科技信息樞紐區,深圳國家高新區打造智慧財產權國際服務示範區,華南城打造跨境電商總部集聚區,鼓勵各區結合實際打造一批特色數字貿易基地,實現“一區一特色、一區一基地”的發展格局,加快建設數字要素流通便利、數字貿易規則完善、數位技術創新引領的數字貿易國際樞紐港。(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市商務局,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發揮深圳市服務貿易(服務外包)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優勢,強化部門協同,建立目標考核、信息報送、績效評估、容錯糾錯等制度安排。加強向上級部門的匯報溝通,積極爭取國家層面的相關政策支持。
(二)人才保障。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研究機構等社會組織開設數字貿易培訓專班,設定數字貿易、跨境電商、智慧財產權出口等方面的專業培訓課程。積極引進數字貿易領域急需的高層次、複合型人才,落實人才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
(三)政策保障。用足用好財政政策,加大對數字貿易企業及重點項目的扶持力度。落實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數字貿易創業投資企業實施的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等。積極爭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的支持,促進我市數字貿易企業、項目與引導基金的對接,更好賦能企業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