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關於做好199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關於做好199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於1998年10月8號發布並於當日實施,是適用於廣東省的地方性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政府關於做好199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1998-10-08
  • 生效日期:1998-10-08
基本信息,具體內容,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1902
【發布文號】粵府[1998]62號
【發布日期】1998-10-08
【生效日期】1998-10-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
做好199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1998年10月8日粵府〔1998〕62號)

具體內容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1998年冬季士兵退出現役工作即將開始,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1998年冬季士兵退出現役工作的通知》(國發〔1998〕26號),結合我省的具體情況,現就做好接收安置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工作
今年士兵退出現役的對象是:服現役期滿不需要超期服役和精簡整編部隊提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
服現役滿13年以上和精簡整編部隊服現役滿8年不滿13年的志願兵。
退伍義務兵於12月離隊(精簡整編部隊於9月離隊,省民政廳已通知各地),由各地自行接收。
轉業志願兵仍實行檔案集中交接,由省軍安辦統一接收。
退役士兵返鄉途中,鐵路、交通、民航、公安、民政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做好接待運送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優質服務。
對退役士兵返鄉途中購票、託運行李、進站(港)、中轉換乘等要予以優先,並要留出機動車(船、機)票,確保零散退役士兵及時返鄉。
各地軍供站、軍人接待站要保證退役士兵轉運途中的飲食供應。
各級政府要安排好接待經費,確保接待運送工作順利進行。
退役士兵返鄉後,各級政府要熱烈歡迎,熱情接待。
要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和召開座談會、歡迎會等形式,向他們介紹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宣傳在鄉退伍軍人建功立業事跡,教育他們繼續發揚部隊的優良傳統,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珍惜軍人的榮譽,顧大局,自覺服從組織分配,在新的崗位上再立新功。
對退役士兵回鄉後在生產、生活、住房中遇到的困難,各級政府要幫助解決。
二、嚴格執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確保今年安置任務的完成
(一)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含三資、股份制、集體和私營企業)、人民團體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和《廣東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保證退役士兵安置任務的完成。
(二)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仍執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乾安置”的辦法,安置條件好的地區,可繼續推行“雙向選擇,供需見面”安置,也可試行有償轉移或一次性發給安置補助金自謀職業的辦法進行安置。
對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生產、經營所需的場地、技術、辦證等方面要給予支持。
(三)要把城鎮退役士兵安置納入當地社會就業計畫和“雙擁”工作內容。
對今年抗洪救災部隊的退役士兵,特別是立功受獎的退役士兵一定要安置好。
對未落實安置的退役士兵,當地政府應責成接收單位從下達接收通知之日起,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給生活費。
對不完成安置任務的單位,不得評為“雙擁”先進單位。
(四)退役士兵無論分配到何單位,從事何種工作,均不實行學徒期、試用期,如分配的工種專業不熟悉,接收單位應進行技術培訓。
接收安置單位要按規定與退役士兵簽訂勞動契約,在契約期內,用工單位不得隨意辭退。退役士兵契約期滿後需要再就業時,勞動部門應優先介紹就業。
(五)人事部門在下達增人計畫時,要優先考慮各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所需增人指標。
機關事業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所需增人指標,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增人計畫內調劑解決。
(六)因戰、因公致殘的傷殘退役士兵,應儘可能安排在生產、經營相對穩定的企事業單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並在工資、福利和其他方面給予享受所在單位同工齡、同工種職工的待遇,不得以企業改革、最佳化勞動組合為由拒絕接收安置。
(七)嚴格控制城鎮安置數量。從今年冬季徵兵開始,各地要按照省徵兵辦下達的非農戶口數量徵集,並嚴格使用省民政廳印發的非農戶口義務兵安置卡。
今後非農戶口義務兵退役一律憑安置卡予以安置。
(八)經省軍安辦接收的轉業志願兵,各地要妥善安置。
異地安置的,當地公安、糧食、勞動部門憑省軍安辦簽發的《接收安置轉業志願兵通知書》和當地安置部門開出的安置介紹信,辦理有關戶口、糧食和勞動關係手續。
省直、中央駐穗單位和駐穗部隊單位接收的異地安置轉業志願兵,由省軍安辦開具安置介紹信。省軍安辦要將上述單位接收異地安置轉業志願兵的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省勞動廳。
(九)要從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出發,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開發使用農村退伍軍人兩用人才,提高開發使用率和效果,發揮他們的特長,為農村兩個文明建設做貢獻。
三、加強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領導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關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影響軍隊和社會的穩定,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
各級政府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切實加強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安置工作中的問題,強化督辦手段。
對拒絕接收安置對象或不完成安置任務的單位,應強化行政調控措施,保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地安置部門要搞好調查研究,掌握安置情況,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確保本年度安置任務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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