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廢物管理中心

廣東省廢物管理中心,經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成立為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粵機編〔1996〕73號)。2008年1月10日,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中心為行政類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員經費由省財政核撥(粵機編辦〔2008〕6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廢物管理中心
  • 外文名:Waste management center in guangdong province
  • 類別:事業單位
  • 成立時間:1996年4月15日
根據省編辦批覆的新職能及省環保廳對中心的要求,將中心內設機構調整為綜合管理科、管理一科和管理二科共三個科室,主要任務是:參與擬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法規、規章、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危險廢物和嚴控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固體廢物進口的專業技術審核和跟蹤管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跨省轉移跟蹤管理工作;負責新化學物質和有毒化學品生產、進口的登記工作;負責危險廢物(處置)經營單位及其設施運行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協助處置突發性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指導市、縣固體廢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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