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環境管理中心於1996年4月15日,經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成立為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粵機編〔1996〕73號)。
2008年1月10日,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中心為行政類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員經費由省財政核撥(粵機編辦〔2008〕60號)。根據省編辦批覆的新職能及省環保廳對中心的要求,將中心內設機構調整為綜合管理科、管理一科和管理二科共三個科室,主要任務是:參與擬訂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和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和規劃;參與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固體廢物進口的專業技術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跨省轉移管理工作;參與危險廢物(處置)經營單位及設施運行的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新化學物質和有毒化學品生產、進口的登記工作;協助處置突發性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指導市、縣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