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教育培訓處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教育培訓處是主管稅務教育培訓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教育培訓處
  • 外文名:The local taxation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 education training
  • 位置:廣東省
  • 特點:教育培訓工作
主要職責,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教育培訓處是廣東省地方稅務局主管稅務教育培訓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方針政策,承擔全省地稅系統教育培訓的規劃、組織實施、管理和考核評估工作,指導各市地稅部門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制度。
(二)指導、檢查全省地稅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教育培訓的考核與評估。
(三)指導全省地稅系統施教機構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直屬施教機構的工作;組織對直屬施教機構領導幹部的考核。
(四)負責省局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參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分級分類組織實施全省地稅系統初任培訓、任職培訓、更新知識培訓等工作。
(六)組織落實全省地稅系統各類崗位資格考試和考核,負責考試和考核的命題、評卷和相關考務工作;協助相關業務部門組織各類業務考試,參與業務考試的命題、評卷。
(七)負責建立全省地稅系統網路教育培訓平台,承擔網路培訓套用管理任務,與信息部門配合做好網路維護和升級開發工作。
(八)負責省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審批、備案等工作。根據全省地稅系統對人才的需求狀況,選派幹部參加上級組織的學歷教育。
(九)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的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對兼職師資庫的管理和使用。
(十)負責組織編寫教育培訓教材;負責培訓證書的發放、登記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抓好培訓者隊伍自身建設。
(十二)在職責範圍內提出並編寫信息化相關業務需求,承擔相關係統運行中的業務管理。
(十三)落實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類培訓任務。
(十四)按規定提供省局入口網站相關欄目的信息內容。
(十五)辦理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網路培訓平台的日常套用由教育培訓處負責,信息技術保障由信息中心提供支持。
(二)各業務處室的專門業務培訓由相關處室提出需求,報教育培訓處匯總審核後實施,培訓資料應報教育培訓處備案。
(三)選派幹部參加培訓的職責劃分。對於上級或同級有關部門舉辦的、要求廳級幹部或廳級後備幹部參加的培訓班,由人事處負責選派人員參加;其他的由教育培訓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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