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小企業的影響,2008年省經信委牽頭研究制定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粵府〔2008〕104號),圍繞“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支持中小企業實行產業轉型和結構最佳化升級、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加強組織領導”五個方面提出了23條措施,為中小企業渡難關、促發展起到了關鍵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背景介紹,檔案內容,

背景介紹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特別是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保持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提出以下意見。

檔案內容

一、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落實好國家已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在總量和增量指標上,單列中小企業信貸指標,促使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增速;簡化中小企業貸款程式,降低貸款門檻,下放審批許可權,縮短審批時限;單獨安排信貸規模,重點滿足符合產業和環保政策,有市場、有效益、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流動資金需要;對暫時無法按時償還貸款的成長性較好、講信用的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適當放寬還貸時間。(由省金融辦牽頭,會省經貿委、廣東銀監局、人行廣州分行辦理)
(二)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深化改革與創新,開發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積極穩妥地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並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根據運行效果、市場需求等實際情況,適時推廣。積極研究推進建立以民間資本為主體、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區域性中小銀行和村鎮銀行試點工作,引導民間資本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由省金融辦牽頭,會省經貿委、工商局、廣東銀監局、人行廣州分行等辦理)
(三)積極推進銀企合作。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搭建銀企合作平台,向金融機構大力推介“千百億”技術改造項目導向計畫、“千百億”名牌培育工程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等重點項目,促進銀企合作。通過融資洽談實現契約性簽約的,各金融機構要確保貸款資金按時到位;完成意向性簽約的,各金融機構要加快審貸進度,提高貸款落實到位率。(由省經貿委牽頭,會省金融辦、廣東銀監局、人行廣州分行辦理)
(四)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建設。設立省級中小企業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形成省、市、縣三級中小企業擔保網路。切實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稅支持,提高擔保機構風險防範能力和融資擔保能力,鼓勵擔保機構降低擔保收費,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由省經貿委牽頭,會省財政廳、金融辦、廣東銀監局等辦理)
(五)拓展資本市場。研究制定《廣東省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指導意見》,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資源庫,每年從資源庫中選擇部分成長型百強中小企業進行重點培育輔導,省、市級財政按該百強成長型中小企業上市的實際進度分階段適當給予資金獎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債券、集合債券,以及開展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和信託產品等形式的直接融資。(由省金融辦牽頭,會省經貿委、廣東證監局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